華榮能源擬發股還債 銀行不良資產盤活現新機?
發布時間:2016-03-11 10:48:04
3月8日,華榮能源(01101.HK,原熔盛重工)發布公告稱,擬向債權人發行最多171億股股票,其中向22家債權銀行發行141億股,向1000家供應商債權人發行30億 股,以抵消171億元債務?! ?/span> 而據財新網報道,在此次債轉股完成后,華榮能源最大的債權人中國銀行將變成其最大股東。 事實上,最近幾天,通過債轉股方式化解銀行不良資產已成為全國兩會上的熱點話題。全國政協委員、前東方資產管理公司總裁梅興保建議,在不良資產處置 方面,銀行可在重點領域實施債轉股。 此外,華榮能源的此次債務重組,還引起了外界對銀行不良資產處置方式的廣泛討論?! ?/tt> 12家銀行已簽訂意向書 據華榮能源的公告,截至2015年6月30日,華榮能源在金融機構的負債總額約為224.44億元,其中約有179.3億元負債已逾期或即將在今年6月前到期。鑒于公司 的經營現狀,公司決定以發行股票的形式來抵償債務。目前,在22家債權銀行中,已有12家債權銀行簽訂了意向書,占債務總額的89%。 據財新網報道,截至今年2月,華榮能源在金融機構的負債總額已上升到226億元,其中,中國銀行為最大的債權方,債務總額為63.1億元。華榮能源將向中國銀 行發行27.5億股股票以抵消27.5億元債務。根據公告中的股本測算,華榮能源本次發行完股票后,中國銀行在總股本中的持股占比將高達14%。 公開信息可見,華榮能源成立于2004年,是中國最大的民營船廠,其新接訂單量和手持訂單量曾連續數年位居全國第一。但2012年以后,在自身管理、行業困境 和信貸收緊等多重打擊下,華榮能源業績迅速下滑。 昨日,《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分別致電華榮能源相關高管及中國銀行相關部門,雙方均表示,中國銀行目前還不能確定經債轉股后是否能否成為第一股東。 不過,《商業銀行法》第43條明文規定:商業銀行在境內不得從事信托投資和證券經營業務,不得向非自用不動產投資或者向非銀行金融機構和企業投資,但國 家另有規定的除外。因此,華榮能源的債轉股方案也并不排除曲線實現的可能。事實上,華榮能源公告稱,“債權銀行或其指定實體”將成為實際上的股權認購 方。目前,中國銀行設立在香港的全資子公司中銀國際控股有限公司是其開展投資銀行業務的主力平臺。 華榮能源公稱,將于3月24日召開的股東大會上投票表決上述債轉股議案。而路透社昨日在報道中稱,中國將允許商業銀行與負債公司直接債轉股,意在幫助銀 行抑制正在上升的不良率;中國擬出臺的全新債轉股方案文件將由國務院特批以突破商業銀行法限制。不過,該消息尚未獲得監管部門的回應。 銀行不良資產處置現新路徑 梅興保建議,在不良資產處置方面,銀行可在重點領域實施債轉股。“經濟下行期,銀行不要看到產能過剩就過度追債,可以用撥備核銷一部分,監管考核也可 以寬容一點,要支持幫助優勢企業兼并重組,減少破產;對于困難大的企業,也可以實施重點地區的債轉股政策,降低企業的資產負債率,提高企業信用。” 而不良資產處置實現債轉股,除了法律障礙之外,商業銀行是否有充分的意愿達成也仍然待定。路透社援引消息人士的話稱,監管層旨在給商業銀行處置不良 債權增加處置手段,擬出臺的文件中將明確對債轉股的允許期限、處置手段。這會由國務院來特批,并不是常態化的,監管層推動的目的是解決實體經濟困難。 “對商業銀行而言,債轉股或許是不良資產處置的無奈之舉。”一位商業銀行人士對《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表示,尚未聽說將放開銀行“債權轉股權”的有關 文件,但未來國內經濟或將面臨較長時間的中低速增長期,銀行不良處置壓力還會增大,債轉股不失為一種手段。但在具體操作上,資產處置周期和復雜程度都增 加,更加考驗銀行的把控能力。 “實際上,此前已有過債權轉為股權的探索和具體操作。2015年,有一家國有企業的貸款無法償還,后來通過債權委員會轉成股份了。”浙江一商業銀行資深 人士告訴記者。 2月15日,銀監會發布最新商業銀行數據顯示,2015年末,商業銀行不良貸款余額12744億元,較2014年末的8426億元新增4318億元,增幅達到51.25%。銀監會主 席尚福林在2016年全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工作會議上提出,提升銀行業市場化、多元化、綜合化處置不良資產的能力。開展不良資產證券化和不良資產收益權轉讓 試點,逐步增強地方資產管理公司處置不良資產的功效和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