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消息稱,四川正籌建地方版資產管理公司,相關具體籌建方案目前正在研究中。四川版資產管理公司未來不僅接手銀行的不良資產,還參與困難企業的債務重組。
在過去的一段時間,受到宏觀經濟下行等多種因素影響,四川不少實體企業陷入信貸資金鏈斷裂的風險,就連川威等知名企業也沒有幸免。為解決企業困難,當地政府曾出面協調銀企關系,并舉辦金融機構與實體企業融資對接會等?;I建地方資產管理公司被看做是接盤問題企業壞賬的另一通道。
在地方資產管理公司成立之前,金融機構的不良資產處置工作只能由長城、信達、華融和東方四大資產管理公司(下稱“四大”)負責。隨著銀行等金融機構不良資產風險增大,“四大”很難覆蓋所有不良業務,重要的是,對于一些涉及地方政府債務的不良資產,“四大”難以操作。也有人認為,“四大”目前處于轉型期,對地方銀行及企業那些規模不大的不良資產壓根沒興趣,種種因素催生了各地對設置專業機構來處置和收購金融不良資產的需求。
遍地開花
商業銀行的不良貸款是否到了觸目驚心的地步?銀監會公布的數據顯示,截至2015年一季度末,商業銀行不良貸款余額9825億元,較上季末增加1399億元;商業銀行不良貸款率1.39%,較上季末上升0.15%。但美國金融網站一篇文章認為,鑒于中國當前的經濟狀況,中國各大銀行的不良資產有可能被嚴重低估了。從地方層面上看,東部地區的銀行壞賬值得關注。2014年山東省銀行業金融機構不良貸款余額為995.95億元,比年初增加347.89億元;不良貸款率1.86%,比年初上升0.5%。
在業界看來,地方資產管理公司能夠給那些無法申請破產的企業壞賬提供一個正常的出口。
早在2012年2月,財政部、銀監會就聯合下發《金融企業不良資產批量轉讓管理辦法》,允許地方政府設立資產管理公司。這三年來,一些由地方政府引導組建的地方資管公司迅速增加。去年7月,首批獲準的地區有五個,分別是江蘇、浙江、安徽、廣東和上海。去年11月底,第二批地方資產管理公司獲得監管部門的審批通過,包括北京、天津、福建、重慶、遼寧。此外,山西省也正在籌建地方資管公司。至2014年年末,山西省地方金融機構不良資產已近450億元。雖然地方金融機構采取了一系列不良資產清收及處置措施,但不良資產仍然居高不下。有消息稱,山西省資管公司注冊資本暫定20億元,中期或逐年增資至50億元,預計年內正式成立。
渠道單一
《2014金融不良資產市場調查報告》顯示:在2014年的不良資產市場的需求主體中,地方國資公司收購不良資產的熱情有所下降,占比由2013年的44%下降到31%。多盈金融資深研究員梁瓊芬在接受新金融記者采訪時表示,這與地方資管公司壞賬處置途徑單一不無關系。根據《金融企業不良資產批量轉讓管理辦法》規定,地方性資產管理公司購入的不良資產,應采取債務重組的方式進行處置,不得對外轉讓。也就是說,地方性資管公司對于不良資產的處置只有債務重組一種途徑,并且只能是參與批量轉讓,而“四大”在處置不良資產的時候可以通過債權重組、破產清算、債轉股、變賣等渠道,比較來看,地方版資管公司資金壓力很大。
梁瓊芬表示,目前地方資管公司難以做到自負盈虧,這與過多的行政干預有關??傮w來看,地方資管公司在成立短時間內難以實現盈利。也有人認為,地方成立資管公司的主要原因是地方金融機構以及地方融資平臺壞賬龐大,資管公司的職責就是準備承擔虧損的,地方政府對其盈利預期不大。那么,地方資管公司的資金將如何解決?業內人士認為,不排除中央替某些地方政府埋單的可能,用中央轉移支付等方式分擔部分成本。
行政干預
對于地方版資管公司普遍存在的擔心是,地方設立資管公司是否意味著當地政府將出手緩解地方融資平臺的債務壓力,這種全盤接手的默許態度會否加速地方債的規模?在梁瓊芬看來,目前地方資管公司的不良資產主要有兩類:一是基礎設施、市政設施、水電煤等流動性較差的企業;二是地方政府控股的對不動產投資形成的一些壞賬。這些不良主要來源于三個方面:當地金融機構、問題企業以及地方平臺公司,“地方資管公司對很多不良貸款的處置方式是將其延期,短期變長期,這只是把債務風險延期了,并沒有從源頭上減少債務。”
從政策層面講是鼓勵民間資本投資入股地方資產管理公司的。有些地方資管公司也出現了民資的身影,比如安徽省國厚資產管理有限公司是有民營資本參與的一家地方資管公司。
其實在民營資本看來,地方資產管理公司是一塊蛋糕,因為地方資管公司與地方政府聯系更為緊密,其資源也相對豐富,但同時,這一領域又有很多枷鎖,其中最大的問題是行政干預。
“這需要創新。擴寬地方資管公司的處置渠道,資產證券化就是一個方向。但是現在行政干預還沒有完全放開,創新也只是一紙空談。放開管制,創新才會涌現。”梁瓊芬認為,PPP模式值得借鑒。“民資目前還想獲得滿意的利潤還比較困難,這需要一個過程,因為現在政府角色還未轉變,既是裁判員也是運動員,未來政府退出一個主導的角色,承擔指導和監督的角色,民資的盈利是可以實現的。如果未來政策在處置渠道上放開些限制,對民營資本也會更具吸引力。”梁瓊芬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