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國銀保監會發布《商業銀行監管評級辦法》(以下簡稱《辦法》)?!掇k法》共五章二十七條,包括總則、評級要素與評級方法、評級程序、評級結果運用、附則,從總體上對銀行機構監管評級工作進行規范,完善銀行監管評級制度,充分發揮監管評級在非現場監管中的核心作用和對銀行風險管理的導向作用。一是建立統一協調的監管評級工作機制,增強規范性和客觀性。完善銀行監管評級程序,進行統一管理,明確操作要求,增強監管評級工作的嚴肅性、規范性。利用監管評級信息系統開展評級工作,加強評級流程跟蹤和管理,提升監管評級效率和準確性。二是完善評級內容和方法,提高靈活度和適應性。堅持“風險為本”原則,優化監管評級要素體系,在傳統“CAMELS+”評級體系基礎上,突出公司治理、數據治理等的重要性,并專設機構差異化要素,充分反映監管重點和不同類型銀行機構風險特征。建立評級結果級別限制和動態調整機制,確保對銀行風險具有重要影響的突發事件和不利因素得到及時、合理反映。三是加強評級結果運用,切實提升監管效能。強調監管評級結果是綜合衡量銀行經營狀況、風險程度和管理能力的主要依據,監管機構應當根據銀行評級情況,科學制定監管規劃,合理配置監管資源。明確監管機構可以根據監管評級結果,依法采取相應監管措施和行動,注重“早期介入”,努力實現風險早發現、早介入、早處置,防止風險苗頭和隱患演變為嚴重問題?!掇k法》的發布和實施,進一步完善了商業銀行監管規則,為加強商業銀行非現場監管、發揮監管評級的重要作用提供了制度保障,有利于合理分配監管資源、增強監管能力,有利于引導銀行完善風險防控、筑牢全面風險管理體系,有利于完善金融風險預警和處置機制,守住不發生系統性金融風險底線,維護金融穩定和國家金融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