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時報記者獲取了截止5月28日宜信財富APP上所有在售的類固收產品信息,經過多層股權穿透和董監高人員對比,發現存在關聯關系的不止一款產品,而是全部。這些通過地方產權交易所掛牌后向投資人發售的理財產品,也涉嫌違規。在記者看到的32款產品中,最短投資時間為3個月,最長36個月,預期年化收益率則從最低4.6%到最高10.5%不等,總計融資規模不超過23.27億元。但實際上,這32款產品對應的產品協議只有21個。這是因為宜信財富將同一份協議拆分成了針對不同客戶、類別和收益率的多個產品。但無論哪種方式,根據早在2012年發布、被業內稱為“37號文”的《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清理整頓各類交易場所的實施意見》中規定,包括宜信財富類固收產品掛牌的地方產交所在內的交易場所,“不得將任何權益拆分為均等份額公開發行”、“不得將權益按照標準化交易單位持續掛牌交易”。“37號文”中解釋,所謂“標準化交易單位”是指將股權以外的其他權益設定最小交易單位,并以最小交易單位或其整數倍進行交易。宜信財富類固收產品中就設定了10萬、100萬的最小交易單位,并以整數倍進行交易,明顯涉嫌違規。記者在采訪中還注意到,對合格投資者的認定,宜信財富也只是走個過場,并未實質區分投資人是否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