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進一步規范商業銀行互聯網貸款業務的通知》從以下方面細化審慎監管要求:一是落實風險控制,要求商業銀行強化風險控制主體責任,獨立開展互聯網貸款風險管理,自主完成對貸款風險評估和風險控制具有重要影響的風控環節,嚴禁將關鍵環節外包。二是明確三項定量指標,包括出資比例,即商業銀行與合作機構共同出資發放貸款,單筆貸款中合作方的出資比例不得低于30%;集中度指標,即商業銀行與單一合作方發放的本行貸款余額不得超過一級資本凈額的25%;限額指標,即商業銀行與全部合作機構共同出資發放的互聯網貸款余額,不得超過全部貸款余額的50%。三是嚴控跨區域經營,明確地方法人銀行不得跨注冊地轄區開展互聯網貸款業務。此外,進一步明確信托公司參照執行《辦法》和《通知》的規定。下一步,銀保監會將持續督促指導銀行業金融機構按照《辦法》和《通知》要求,不斷提高經營管理和風險控制水平,審慎合規開展互聯網貸款業務,更好地服務實體經濟、服務廣大人民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