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保監發布《中國銀保監會非銀行金融機構行政許可事項實施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辦法共計7章203條,首次明確了金融管理機構設置分支機構的細則,其中也明確了境外金融機構作為金融資產管理公司的出資人設立AMC門檻和條件,包括:最近1個會計年度末總資產原則上不少于100億美元或等值的可自由兌換貨幣;權益性投資余額原則上不得超過本企業凈資產的50%(含本次投資金額)等十個條件。
本月第五大全國性AMC中國銀河資產管理有限責任公司正式獲批,加上1月中中美貿易協議有關不良資產開放外資AMC的約定,過去四大資產管理公司的局面已經被打破了。市場對中國銀河的如何展業以及外資資產管理公司如何落地,密切關注,此時出臺的《辦法》,明確了金融資產管理公司投資入股境內外法人金融機構的“準入”“準出”許可程序。市場猜測,境外金融機構作為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出資的規定出現在《辦法》中,境外金融機構出資設立的AMC(尚不能明確是全國性還是地方性)或歸口銀保監會監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