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疫情發生以來,銀保監會出臺了多項政策措施,統籌做好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近日,銀保監會新聞發言人就相關情況回答記者提問。銀保監會始終要求銀行業金融機構落實好金融服務實體經濟的本質要求,在疫情關頭,銀企同生共榮、共渡難關符合雙方的共同利益。按照“6號文件”有關要求,銀行可給予中小微企業貸款一定期限的延期還本付息安排,最長可延至2020年6月30日,免收罰息。對于少數受疫情影響嚴重、恢復周期較長且有良好發展前景的中小微企業,如果企業有更長期限的貸款延期還本需求,銀行可與企業協商確定另外的延期安排。銀行和企業都要講誠信,依法合規,一定要避免說假話、報假材料,甚至是借機逃廢債。
6月30日后,銀行可根據企業受疫情沖擊程度、恢復經營情況等,按市場化、法治化原則,與企業自主協商、合理確定后續的還本付息計劃。總的原則是:充分考慮企業復工復產和生產經營狀況,充分考慮企業實際償還能力,充分協商達成一致意見。針對不同企業,還本付息計劃應體現區別對待、差異安排,在實施過程中要有操作性、靈活性,具體可采取等本還款、等額本息、不定期還款等多種方式,避免延期后本金或利息集中償付造成企業資金周轉再度緊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