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4月20日,商務部與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完成了典當行、融資租賃公司、商業保理公司(以下簡稱三類機構)的經營規則和監督管理規則制定職責轉隸工作后,各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也紛紛成立。至此,各地方商業保理企業由對應的金融監督管理局負責監管。根據《中國銀保監會關于商請組織開展商業保理行業專項清理排查的函》(銀保監函〔2019〕31號),各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于2019年對各區商業保理企業展開全面清理排查,同時銀保監也在加緊出臺商業保理行業管理制度。
日前,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人民銀行發布《2019年中國普惠金融發展報告》(以下簡稱《報告》),《報告》總結梳理了普惠金融體制機制、產品服務、資本市場融資、信用信息體系、擔保增信體系、差異化監管、貨幣財稅政策、法律法規、消費者權益等9個方面的舉措,其中“第九條彌補制度短板,健全普惠金融發展的法律框架”中提及商業保理行業相關制度的起草制定:
“加快補齊地方金融監管制度短板。完善小額貸款公司、典當行、商業保理企業等六類機構監管規制,起草《融資擔保公司監督管理補充規定》《融資擔保公司非現場監管規程》《典當管理辦法》《融資租賃企業監督管理辦法》《關于加強商業保理企業監督管理的通知》等制度,印發《關于加強地方資產管理公司監督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繼續推動《非存款類放貸組織條例》《處置非法集資條例》盡快出臺, 為相關監管規制提供上位法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