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已下發地方政府專項債券發行及項目配套融資工作的相關文件。據了解,文件要求科學實施“組合拳”,加強財政、貨幣、投資等政策協同配合,做好專項債券發行及配套融資工作,促進經濟運行在合理區間。今年一季度,宏觀經濟增速為6.4%,持平于去年四季度。但4月份諸多數據回落,5月份的制造業PMI跌破50%的榮枯線。疊加中美貿易摩擦的不確定性,穩增長的壓力上升,專項債是重要的工具。消息人士透露,文件有兩個重大突破。
一是允許將專項債券作為符合條件的重大項目資本金。而在此前,專項債由于是債務性資金,不得作為項目資本金,本次有所放松,但有條件要求。具體來看,對于專項債券支持、符合中央重大決策部署、具有較大示范帶動效應的重大項目(比如國家重點支持的鐵路、國家高速公路),在評估項目收益償還專項債本息后專項收入具備融資條件的,允許將部分專項債券作為一定比例的項目資本金,但不得超越項目收益實際水平過度融資。值得注意的是,專項債券不得作為政府投資基金、產業投資基金等各類股權投資基金的資金來源,不得通過設立殼公司、多級子公司等中間環節注資,避免層層放大杠桿。
第二要點為,積極鼓勵金融機構提供配套融資,也就是項目可以組合采取專項債+市場化融資(如貸款)的方式融資。具體來說,對于實行企業化經營管理的項目,鼓勵和引導金融機構以項目貸款等方式支持符合標準的專項債券項目。同時,鼓勵保險機構為符合標準的中長期限專項債券項目提供融資支持。此外,允許項目單位發行公司信用債券,支持符合標準的專項債券項目。今年年初,國務院就召開常務會議,專題研究“部署加快發行和用好地方政府專項債券、支持在建工程及補短板項目建設并帶動消費擴大”的工作。其中就提出,貨幣信貸政策要配合專項債發行及項目配套融資,引導金融機構加強金融服務,保障重大項目后續融資。當時,市場就討論項目是否可以同時使用專項債+貸款的方式。不過實踐中已經出現一些案例,但總體來說案例較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