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證券日報》記者獨家統計,今年以來(截至4月7日),銀保監會以及地方銀監局(含分局)針對商業銀行等金融機構違規行為,已經開具并披露了548張罰單(含處罰告知書)。其中,地方銀監局開具222張,銀監分局開具326張。鑒于罰單披露必然的“滯后性”,按已經公布的罰單數額估算,可能有近百張罰單“在途”。
某上市銀行人士對《證券日報》記者表示,“商業銀行的業務同質化還是比較明顯的,內控的操作節點也很相似,因此違規手法確實有套路可循。此外,盡管近年來商業銀行對于基層員工行為準則的規范越來越嚴謹,甚至也結合了科技手段,但實踐中還是難以完全把控。尤其是利益驅動型的違規行為,其造假鏈條較為完備,商業銀行對其防范的任務確實比較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