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數據顯示,截至2018年末,政府債務的負債率為37%,地方政府債務余額183862億元,其中政府債券180711億元,非政府債券形式存量政府債務3151億元。如計入地方隱性債務,有機構測算總的地方債務規模將達到40萬億元。如果以最近公布的2018年200萬億社會融資規模,地方債務在整個金融體系融資占到25%。這些債務除了政府債絕大部分由銀行、保險等機構直接承擔。在穩增長、擴基建的要求下,地方政府債務規模會進一步擴大,這將對實體經濟和金融系統帶來隱患,甚至會出現局部的系統性的金融風險,對這一點需要有充分認識。在加強金融監管的同時,需要系統性的宏觀政策的寬松和市場化的改革,以應對可能出現的系統性金融風險,實現宏觀經濟的穩定增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