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1月8日,北京市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北京市金融工作局)正式成立,對外正式履行職責。根據《北京市機構改革實施方案》,北京將市金融工作局職責,市商務委員會的典當行、融資租賃公司、商業保理公司監管職責等整合,組建市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作為市政府直屬機構,加掛市金融工作局牌子,不再保留單設的市金融工作局。北京市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成立后,將強化地方金融監管職責,防范化解金融風險,繼續履行金融服務發展職能,進一步夯實金融強監管、防風險、促發展工作。同時,負責對小額貸款公司、融資擔保公司、區域性股權市場、典當行、融資租賃公司、商業保理公司、地方資產管理公司依法依規實施監管。強化對轄區內投資公司、開展信用互助的農民專業合作社、社會眾籌機構、地方各類交易場所等的監管,嚴格限定經營范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