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7月20日,為促進統一資產管理產品監管標準,推動銀行理財業務規范健康發展,銀保監會根據《關于規范金融機構資產管理業務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資管新規”)相關要求,起草了《商業銀行理財業務監督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辦法》),現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掇k法》與“資管新規”充分銜接,共同構成銀行開展理財業務需要遵循的監管要求?!掇k法》共六章85條,分別為總則、分類管理、業務規則與風險管理、監督管理、法律責任、附則,以及1個附件《商業銀行理財產品銷售管理要求》?!掇k法》與“資管新規”保持一致,主要對商業銀行理財業務提出了以下監管要求:一是實行分類管理,區分公募和私募理財產品,同時,將單只公募理財產品的銷售起點由目前的5萬元降至1萬元;二是規范產品運作,實行凈值化管理;三是規范資金池運作,防范“影子銀行”風險;四是去除通道,強化穿透管理;五是設定限額,控制集中度風險;六是控制杠桿,有效管控風險;七是加強流動性風險管控;八是加強理財投資合作機構管理;九是加強信息披露,更好保護投資者利益;十是實行產品集中登記,加強理財產品合規性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