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2P網絡借貸風險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已于12月8日印發《小額貸款公司網絡小額貸款業務風險專項整治實施方案》(下文簡稱《整治方案》),決定嚴格網絡小額貸款資質審批,規范網絡小額貸款經營行為,嚴厲打擊和取締非法經營網絡小額貸款的機構,并要求2018年1月底前完成摸底排查。
高利率“現金貸”滋生的背景下,《整治方案》是近日監管層針對互聯網小貸的第三劑“猛藥”。
11月21日,國務院互聯網金融風險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下發通知,要求各級小額貸款公司監管部門一律不得新批設網絡小額貸款公司,禁止新增批小額貸款公司跨省開展小額貸款業務。而在12月1日,又下發了《關于規范整頓“現金貸”業務的通知》,通知規定,暫停發放無特定場景依托、無指定用途的網絡小額貸款,逐步壓縮存量業務,限期完成整改。
一、市、區、縣級批設小貸公司面臨考驗
《整治方案》首次對網絡小額貸款明確定義——網絡小額貸款是指互聯網企業通過其控制的小額貸款公司,利用互聯網向客戶提供的小額貸款,具有通過互聯網平臺上獲取借款人,運用互聯網平臺積累的客戶經營、網絡消費等特定場景信息等評定信用風險,在線上完成貸款全業務流程等特點。主要形式包含全國范圍內純線上經營網絡小額貸款業務的小貸公司,跨區域線上、線下結合開展網絡小額貸款的小貸公司。
《整治方案》提出,主要排查小貸公司利用互聯網開展小額貸款業務的合法合規性,打擊無網絡小額貸款經營資質甚至無放貸資質卻經營網絡小額貸款的機構。
本輪排查整治共有11個重點,其中第一條就提到嚴格管理審批權限:“小額貸款公司的批設部門應符合國務院有關文件規定。對于不符合相關規定的已批設機構,要重新核查業務資質。已由計劃單列市批設的相關機構,由省級政府小額貸款公司監管部門和計劃單列市小額貸款公司監管部門協商核查業務資質。”
原本小額貸款公司的審批權是在省一級的。根據2008年出爐的《關于小額貸款公司試點的指導意見》(銀監發〔2008〕23號),申請設立小額貸款公司,應向省級政府主管部門提出正式申請,經批準后,到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辦理注冊登記手續并領取營業執照。但在實際操作中權力下放,部分市級、縣級、區級金融主管單位也開始把關小貸公司申請。
從《整治方案》可以看到,市級單位批設的小貸公司要重新審核業務資質,但沒有提及計劃單列市以下的單位批設的網絡小額貸款公司何去何從。
中國銀行法學研究會理事肖颯表示,“區、縣級批設的網絡小貸公司恐怕法律地位難保,請類似企業積極尋找新出路吧。”
此外,《整改方案》要求重新審查網絡小額貸款經營資質,主要審查發起股東資質、借款人來源、互聯網場景、內生數據基礎和數字化風控技術等方面的經營資質要求是否嚴格合理,核查獲批經營資質的機構是否符合相關條件。
二、嚴查資金來源
除了股東資質、借款人來源、互聯網場景、風控技術、數據基礎之外,《整治方案》對小貸公司資金來源念了“緊箍咒”。
《整治方案》要求排查小額貸款公司是否主要以自有資金從事放貸業務;是否進行非法集資、吸收或變相吸收公眾存款;是否通過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融入資金;排查通過股東借款方式融入的資金是否為股東自有資金。對于股東資金,還要排查股東是否以委托資金、債務資金等非自有資金出資入股。
值得注意的是,在一周前發布的《關于規范整頓“現金貸”業務的通知》中,已經規定,小額貸款公司禁止通過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融入資金。
在螞蟻金服、京東、百度等巨頭經常使用的ABS(資產支持證券)融資方面,《整治方案》要求,通過信貸資產轉讓、資產證券化等方式融資的,排查是否符合有關規定,審批(備案)手續是否齊備,是否通過互聯網、地方各類交易場所或線下協商方式銷售、轉讓及變相轉讓本公司的信貸資產,穿透式核查最終投資者是否是合格投資者,其用于交易的基礎資產是否是合法合規的信貸資產,不得直接或變相以“現金貸”“校園貸”“首付貸”等為基礎資產發售(類)證券化產品或其他產品?!墩畏桨浮愤€表示,以信貸資產轉讓、資產證券化等名義融入資金的比例按照《現金貸通知》141號文執行,也就是說保持原有各地方的杠桿率不變,不能擴大。
三、嚴禁暴力催收
近年來,被“發裸照”、“呼死你”、“潑油漆”、“圍追堵截”各種暴力催收手段逼迫的借款人不計其數,其中甚至有人選擇自殺來躲避債務。為保護借款人利益,《整治方案》先是要求小貸公司必須使用“綜合實際利率”防止誘導借款,然后要求做好風控,最后要求禁止暴力催收。
《整治方案》要求,將以利率和各種費用形式對借款人收取的所有借款成本與貸款本金的比例計算為綜合實際利率,并折算為年化形式,這個利率要符合最高法的相關規定,也就是至多年化利率36%。這次排查的重點包括,是否存在從貸款本金中先行扣除利息、手續費、管理費、保證金或設定高額逾期利息、帶納金、罰息等行為。
對于風控,《整治方案》要求,排查是否建立較為完善的網絡小額貸款風險控制體系,即全面考慮信用記錄缺失、多頭借款、欺詐等因素對貸款質量可能造成的影響,從借款人身份識別到貸款本息收回的全流程風控體系。是否充分評估和持續關注借款人的信用狀況、償付能力、貸款用途等,審慎確定綜合實際利率、貸款額度、貸款期限、貸款用途限定、還款方式等。并排查是否誘導借款人超過自身可負擔能力過度舉債,陷入債務陷阱。
對于催收環節,《整治方案》表示,將排查是否自行或委托第三方通過暴力、恐嚇、侮辱、誹謗和騷擾等方式催收貸款。
四、限期5個月完成整治
《整治方案》中的工作步驟和方式與2016年的互聯網金融專項整治類似,“三步走”?!墩畏桨浮芬?,各省對本地區網絡小額貸款經營情況進行摸底排查,于2018年1 月底前將摸底排查情況上報;以摸底排查結果為基礎,2018年3月底前完成對各類機構實施分類處置;2018 年4月底前,形成本地區的整治總結情況(含長效監管建議)報送P2P網絡借貸風險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其中,分類處置也分為三類,合規類機構、整改類機構和取締類機構。
對于合規類機構,已獲得網絡小額貸款經營資質的機構,按專項整治要求重新審查網絡小額貸款經營資質,對確認符合資質要求、依法合規開展業務的納入合規類機構繼續實施有效監管,督促其規范經營。
對于整改類機構,一是對于已獲得網絡小額貸款經營資質,重新審查后發現不符合經營資質要求的,撤銷網絡小額貸款經營資質,嚴禁此類機構在其批設部門所轄行政區域外開展貸款業務,由機構提出整改計劃,監管部門監督執行。二是對于已獲得網絡小額貸款經營資質,重新審查后確認符合資質要求,但在股權管理、 融入資金、綜合實際利率、貸款管理、貸款催收、貸款范圍、業務合作、信息安全等方面不符合專項整治要求和有關規定的,責令限期整改。整改后驗收合格的,繼續實施有效監管,督促其規范經營,發生違法違規行為的視情節輕重采取相應監管措施。整改后驗收不合格的,撤銷網絡小額貸款經營資質,并且依法予以處置,違法違規情節嚴重的堅決取締,涉嫌非法集資的按照處置非法集資工作機制予以查處。
至于取締類機構,對于未經批準或不具備放貸資質卻經營網絡小額貸款業務的機構,依法予以嚴厲打擊和取締,責令其停止開辦網絡小額貸款業務,涉嫌犯罪的,移送相關司法機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