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行業資訊NEWS
上市銀行不良情況整體向好 股份行風險尚未釋放
25家A股上市銀行2017年半年報悉數發布。相較去年末,今年上半年銀行業資產質量整體向好,無論是不良率,抑或是新增不良生成率,均在下降。上半年,上市銀行整體不良率約1.64%,比上年末下降6個BP(基點),已連續兩個季度下降。不良貸款余額1.23萬億元,同比增長10.16%,增速較去年末下降6.41個百分點。證券時報記者注意到,雖然行業整體資產質量出現明顯改善,但在5家國有大行、8家股份制銀行、7家城商行及5家農商行中,還是存在著不小的分化。
農業銀行不良貸款“雙降” 資產質量提升成最大亮點
中國農業銀行披露半年業績公告。公告顯示,截至2017年6月30日,農行不良貸款余額為2,284.31億元,較上年末減少24.03億元;不良貸款率2.19%,較上年末下降0.18個百分點。不良貸款指標的“雙將”成為其半年業績的最大亮點。盈利能力方面,農行上半年實現凈利潤1086.70億元,較上年同期增加36.19億元,增長3.4%,公告稱主要是由于凈利息收入以及其他非利息收入增加。凈利息收益率2.24%,同比下降7個基點;凈利差2.11%,同比下降5個基點。凈利息收益率和凈利差同比下降,公告稱,主要是由于2016年5月1日起實施“營改增”后價稅分離以及2014年11月至2015年央行連續降息的延續性影響。
不良資產壓力猶存 銀行多舉措化解
最新發布的《中國上市銀行年報研究(2017)》報告認為,2017年,銀行業風險大規模集中暴露的可能性不大。隨著宏觀經濟企穩,市場化債轉股加快推進以及不良資產證券化實施,資產質量趨穩的趨勢更加明顯。但一些風險點仍需關注,包括流動性趨緊、地方債務置換可能提升經營風險;中西部地區及一些傳統行業化解不良壓力大;小微、兩高一剩和順周期行業企業的違約風險將顯現;受制于MPA考核、同業理財監管,處置和消化不良資產能力面臨一定挑戰等。
不良資產萬億市場競爭白熱化 “4+2+N+銀行系”來臨
銀監會近期公布的數據顯示,2017年二季度末,商業銀行不良貸款余額為1.64萬億元,較上季末增加563億元。毫無疑問,不良資產供給在未來一段時間內仍將穩定攀升。面對萬億級的市場,不良資產處置行業的競爭也是趨于白熱化。券商分析人士稱,原有的“四大國有資管”占據主導的市場如今已逐漸分解為“4+2+N+銀行系”的多元格局。其中,“2”代表現在銀監會政策所規定的每省最多可設立兩家地方AMC;“N”指各地的未持牌資產管理公司及省政府批準的地方AMC;銀行系則是指正式獲得銀監會批準籌建的銀行系債轉股專營機構。市場人士表示,地方AMC的“入局”健全了國內不良資產處置的市場網絡體系。同時,提高了不良資產處置效率。地方AMC對于當地經濟環境相對熟悉,有利于不良資產得到及時處置和盤活。
02 金融視角VIEW
多政策推動外資“入局”國企混改 簡化程序放寬限制
隨著國企改革不斷深化,外資有望成為國企混改亮點。《經濟參考報》記者日前獲悉,國家正在推出多項政策,鼓勵外資參與國內企業優化重組,簡化程序,放寬限制,特別是下一步將繼續鼓勵外資參與國有企業混合所有制改革。“鼓勵外資參與混改,一方面是因為中國的外資并購空間巨大,將成為吸引外資的主要方向;另一方面也是推動中國國企優化調整機制、增強活力的需要。”一位國資人士對《經濟參考報》記者表示。他同時透露,目前各地方國資也在醞釀配套政策和方案,除了鼓勵多種所有制參與混改,外資參與混改也是下一步改革的重要方向。
118家房企存貨逼近4萬億 跌價準備最高增幅達3倍
在樓市持續向好的行情下,上市房企中報業績再續靚麗,拿地熱情仍不減,也直接推動存貨規模的整體增加,并逼近4萬億元大關。Wind數據顯示,今年上半年,118家A股上市房企合計存貨規模達到3.92萬億元,較2016年末增加10%。其中,有9家上市房企挺進“千億存貨俱樂部”,而去年末這一數據為6家。面對如此巨額的存貨,上市房企們仍將朝著去庫存的目標發力。不過,出于會計處理上的審慎態度,部分上市房企已在計提存貨跌價準備,其中萬科、綠地控股等計提金額均超過10億元。
浙江首發金交中心監管文件明確合格投資者和信披細則
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獨家獲悉,9月初,浙江省金融辦下發《省金融辦關于進一步加強金融資產交易中心監管工作的通知》(浙金融辦[2017]64號,簡稱“浙64號文”),要求金交中心不得開展基礎資產為一行三會監管金融產品的業務,強化規范投資者適當性管理,嚴格規范信息披露工作,對存量業務進一步摸排整改等八項規定。首先,“浙64號文”強調,金交中心不得開展基礎資產為一行三會監管金融產品的業務?!肚謇碚D各類交易場所部際聯席會議第三次會議紀要》(清整聯辦[2017]31號)中規定“以上金融產品,包括人民銀行、銀監會、證監會、保監會監管的所有金融產品,含票據、信托產品、信托受益權、私募證券、私募基金份額、資產證券化產品、保險資產等。”按照“實質重于形式”的穿透式監管原則,各金交中心的交易產品要穿透至底層基礎資產進行認定 。
(資料來源:根據網絡新聞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