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資產管理業務快速發展、同類產品缺乏統一監管標準的背景下,最新發布的《中國金融穩定報告(2017)》(下稱《報告》)專門以專題的形式,點明了資產管理業務面臨的五大問題并給出了六大對策。
對比2016年的中國金融穩定報告,這是資產管理業務首度以專題的形式出現。
在肯定資管業務對促進直接融資市場發展、拓寬居民投資渠道等方面上發揮重要作用的同時,《報告》指出,規則差異、產品嵌套等問題也逐漸呈現,市場秩序有待規范,迫切需要進行頂層設計,將宏觀審慎管理與微觀審慎監管相結合,機構監管和功能監管相結合,統一同類產品的監管標準,切實防范跨行業、跨市場風險傳遞。
今年年初,在金融監管協調部際聯席會議這一協調機制下,人民銀行、銀監會、證監會、保監會、外匯局醞釀對對資產管理業務進行統一監管,并已經在許多比較大的問題上初步達成了一致。
《報告》同時給出了資產管理業務的權威定義,即指機構接受投資者委托,對受托的投資者財產進行投資和 管理的金融服務,資產管理機構為委托人利益履行勤勉盡責義務并收取相應的管理費用,委托人自擔投資風險并獲得收益。
中國目前的資產管理業務規模究竟有多大?《報告》給出的答案是超過60萬億。
具體來說,截至2016年末,銀行表內、表外理財產品資金余額分別為5.9萬億元、 23.1萬億元;信托公司受托管理的資金信托余額為17.5萬億元;公募基金、私募基金、證券公司資產管理計劃、基金及其子公司資產管理計劃、保險資產管理計劃的規模分別為9.2萬億元、10.2萬億元、17.6萬億元、16.9萬億元、1.7萬億元。剔除交叉持有的因素后,各行業金融機構資產管理業務總規模約60多萬億元。
由于投資范圍、資本計提、分級杠桿等監管標準在不同行業存在差異等因素,出現了不同金融機構相互合作、多層嵌套的資產管理業務模式。
具體來說,《報告》列出了資產管理業務發展中需要關注的五大問題:資金池操作存在流動性風險隱患、產品多層嵌套導致風險傳遞、影子銀行面臨監管不足、剛性兌付使風險仍停留在金融體系以及部分非金融機構無序開展資產管理業務。
對資產管理業務快速發展過程中暴露出的突出風險和問題,《報告》提出,從統一同類產品的監管差異入手,建立有效的資產管理業務監管制度:第一,要求分類統一標準規制,逐步消除套利空間;第二,引導資產管理業務回歸本源,有序打破剛性兌付;第三,加強流動性風險管控,控制杠桿水平;第四,消除多層嵌套,抑制通道業務;第五,加強“非標”業務管理,防范影子銀行風險;第六,建立綜合統計制度,為穿透式監管提供根本基礎。
(資料來源:澎湃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