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盛重整設AB方案,清償率8.82%,擬成立“新聯盛”
聯盛危機爆發至今已歷時3年多,據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獲悉,3月20日上午召開了聯盛系破產重整的第二次債權人會議。
據參會人士介紹,重整計劃草案提出了兩種方案,可以選擇A也可以選擇B,整體方案核心是B方案。“選擇A方案是20萬以下債權全部償清,超過20萬部分分3年最終清償率達到8.82%;選擇B就是成立一個公司‘新聯盛’。”
據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獨家獲得的重整計劃草案顯示,聯盛集團通過重整達成以下結果:
1、有財產擔保債權人按其債權對應的特定財產評估值全額清償,超出擔保財產評估值的債權轉為普通債權,按照普通債權的受償方案獲得清償。
2、職工債權及稅款債權將獲得全額清償。
3、設立新聯盛投資公司,聯盛集團原股東權益全部喪失,無償劃轉給新聯盛投資公司,即新聯盛持有聯盛集團32家公司100%股權。
4、聯盛集團的普通債權清償分為兩種方案:A現金清償,B債轉份額清償,由債權人在A方案和B方案中選擇。
普通債權人若選擇A方案,20萬元以下債權全額清償,20萬元以上,按8.82%的清償率予以清償。
若選擇B方案,全部債權按照一定比例劃分為出資、留債兩個部分。出資部分,按照債權折算比例擁有有限合伙企業份額。留債部分由新聯盛承擔債務。
5、重整后聯盛集團的股東為新聯盛投資公司,由新聯盛聘請國內專業的煤炭開采經營企業等作為管理方,負責聯盛集團的經營管理工作,現有職工符合用工條件的全部予以保留。
6、為維持聯盛集團的持續經營能力及盈利能力,聯盛集團的資產全部保留在集團體系內。
“有異議可以選擇不同意,但是他們希望大家都同意,我聽到有些人是不太同意。通不過有兩種后果,一種是再調整方案,另一種是強裁。”參會人士對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表示。
(原文出處:浙江新聞)
破產審判的溫州模式上了跨國司法研討會
“毫不客氣地說,破產審判的溫州模式讓溫州企業家跑路的問題,得到了根本遏制,這是一個非常重大的社會價值。”3月19日上午,瑞安市法院院長鞠海亭在跨國司法研討會上一語驚人。
3月18至19日,由聯合國國際貿易法委員會、國際破產協會、世界銀行組織聯合舉辦的跨國司法研討會在澳大利亞舉行,浙江省高院民二庭庭長章恒筑和瑞安市法院院長鞠海亭代表中國法院與會。會上,鞠海亭作了關于破產審判的“溫州模式”的發言,瑞安司法實踐好故事名揚國際司法界。
老板跑路“牽出”破產審判
鞠海亭帶來的破產審判“溫州模式”的故事,要從2011年講起。當年,溫州爆發局部金融風波,部分企業受擔保鏈風險影響而破產,一些債權人非法逼債,導致企業家跑路等現象頻頻發生。
和其他地區不同,溫州地區絕大多數是民營企業,一些企業財務制度不完善,股東個人財產和企業財產混淆現象嚴重,破產案件需要協調解決的事情繁多。2012年前,溫州經常三五年都辦不了一個破產案件,溫州中院一個破產案件曾經辦了14年還沒有結案。
“企業家為什么跑路,是因為非法逼債,沒辦法在社會上生存。”時任溫州中院民二庭庭長的鞠海亭認為,當時溫州地區有1000多家企業資不抵債,必須要解決這個問題。
必須大刀闊斧地推進破產審判。破產審判的功能,是一旦進入破產,企業的財產由法院指定的管理人掌控,并根據債權比例依法分配,以保障債權人和債務人雙方的利益。
2013年,溫州率全國之先大力推進破產審判。鞠海亭說:“我們打出公益廣告,‘與其跑路跳樓,不如申請破產保護’,以此宣傳破產理念。”
破產審判“溫州模式”的創新之舉
信心比黃金還重要。為了鼓舞士氣,鞠海亭身先士卒,帶頭辦理具有300多年歷史、前后三任董事長均判刑的醫藥企業破產重組案件。案件辦了一年,他邊學邊干,從中摸索出許多經驗,實現“簡單破產案件3個月辦結,復雜的6個月內辦結”,加快了破產案件的審結步伐。
“如何在法律框架內提高破產案件的審理效率,具體的步驟有哪些?”外國專家對瑞安破產審判快速解決機制很感興趣,刨根問底。
“我們主要采取了兩個機制,一是盡量把多個事情放在一起做;二是依托債權人會議決定,債權人會議授權債權人委員會或管理人部分職責,減少一些不必要的程序要求。”
緊接著,鞠海亭在研討會上公布令人吃驚的數字:2013年至2016年,溫州兩級法院共受理破產案件912件,審結662件,化解不良資產過百億元,占了全省半壁江山。
2015年7月,鞠海亭被任命為瑞安市人民法院院長,他上任的第一件事,就是大力推進瑞安市法院破產審判工作。
瑞安市法院在鞠海亭的帶領下,實現了破產案件常態化審理。同時,他大力推進執轉破工作,對已經嚴重資不抵債的被執行企業,通過轉破產程序,強制退出市場,盤活長期占有的閑置資產,實現騰籠換鳥。
2016年,瑞安市法院全年共收破產類案件195件,裁定受理101件。當年共移送執行轉破產案件34件,涉及執行案件516件,涉執行標的14.05億元。據統計,市法院是全國唯一年度破產案件受理數超百件的基層法院。
破產審判成為打擊企業逃廢債的有力工具。瑞安市通過破產審判,從刑事和民事兩方面依法打擊逃廢債。“股東侵占企業財產或轉移資產,一旦查出,就可以判刑事責任。”鞠海亭說,股東將個人財產與公司財產混同,或者公司大量資金去向不明的,在法院裁定終結破產程序后,債權人可以依法起訴股東或者實際控制人,要求其承擔清償責任。
2014年,瑞安市法院作出打擊破產企業逃廢債行為的首例刑事判決,有效震懾了企圖通過破產程序逃廢債務的人員。近年來,瑞安市法院先后將18家涉嫌逃廢債企業的22名企業負責人或相關人員移送公安機關偵查,這讓廣大人民群眾得知,逃廢債具有嚴重的法律后果,將面臨坐牢的風險。此舉使得“企業家跑路”后的社會誠信體系建設得到一定的恢復。
同時,地方黨委、政府大力支持,幫助法院解決了破產審判中遇到的各種難題。以無產可破管理人報酬為例,瑞安市政府設立了每年100萬元的破產審判專項資金,用于支付管理人的報酬,并出臺相關規定,提高管理人履職積極性。
又如,破產企業的車輛因有違章,無法過戶;破產案件已了結,企業卻無法銷戶;企業清償債務后,如何恢復信譽……一系列問題需要機制創新才能解決。
為此,瑞安市通過府院聯席會議機制,在多個部門之間達成一致。如違章車輛過戶問題,通過協調,車管所憑法院的裁定書直接過戶。此外,通過專業審計、資金流向追查等方式尋獲企業違法違規線索。又如,瑞安市法院與瑞安市人行、金融辦聯合出臺相關辦法,建立首個覆蓋轄區全部銀行的資金去向統一追查機制,解決了以往逐家查詢資金的繁瑣和金融機構敷衍查詢的弊端。
為加速破產資產處置,瑞安市還將司法網拍模式引入破產程序,司法網拍“零傭金”、公開透明。這樣一來,破產財產處置效率和溢價率提高了,破產債權清償率也水漲船高。2016年,瑞安市全年共拍賣成交廠房、土地、機器設備等共55宗,盤活閑置資產價值3.47億元。
幾年來,整個溫州地區處理了900多件破產案件,占浙江省案件的半壁江山,而瑞安市的破產案件占溫州的1/4。
讓破產審判成為企業家的保護傘
瑞安市通過執行程序轉化為破產程序,通過破產程序打擊逃廢債,樹立市場信用,加快破產企業財產的處置。
“以前,對面臨破產的債務人來說,他的多項債務,肯定會根據親疏關系清償,一些人擔心債務人不清償,就會非法逼債。”鞠海亭說,破產審判推行后,法院掌握了企業資產,監督管理人公平公正地處置企業資產,對債權人和債務人都是一種保護。債權人不必去逼債,債務人不用擔心人身安全。
破產審判的“溫州模式”起到的社會效益非常大,解決了企業家生命安危的問題。
“企業家不跑路,不跳樓了。”研討會上,鞠海亭話聲剛落,各國專家學者紛紛鼓掌贊許。
破產審判的“溫州模式”,在快速處置機制和打擊逃廢債方面,得到了與會專家的一致認可。“我們摸索出經驗,也發現一些新問題,亟需向成熟法制國家學習經驗。”鞠海亭說:“接下來,我們要繼續推進破產審判工作,讓企業家尊法守法,讓破產審判真正成為企業家的保護傘。”
(原文出處:證券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