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浙商資產管理有限公司 對寧化縣申達木業有限公司等2戶債權資產處置公告
發布時間:2020-12-03 15:28:59
債務企業1名稱:寧化縣申達木業有限公司
所在地:寧化縣安樂鄉謝坊村(原硅鐵廠內)
債權總額:1558.735609萬元(截至2018年8月20日)
債權情況:浙江省浙商資產管理有限公司擁有對寧化縣申達木業有限公司債權總額1558.735609萬元,其中:債權本金1496.1萬元,利息62.635609萬元,以上債權本金及利息暫計算至2018年8月20日止,實際金額以貸款合同約定或法院判決文件為準。該貸款債權擔保方式為抵押加保證擔保,保證人為梁麗卿、林自強、朱國春、朱國生。
訴訟情況:已申請執行。
企業概況:寧化縣申達木業有限公司成立于1998年7月3日,住所地寧化縣安樂鄉謝坊村(原硅鐵廠內)。注冊資本為人民幣2000萬元,法人代表梁麗卿。公司經營范圍:門片、木地板、指接板加工;門片、木地板、指接板銷售。公司已停產停業。
擔保人情況:保證人為梁麗卿、林自強、朱國春、朱國生。
資產特點:抵押物:1、寧化縣翠江鎮中環中環南路8號寧化客家文化城2幢2-3層商業用房; 2、寧化客家文化城9幢211號房產及土地使用權。
地址為:1、寧化縣翠江鎮中環中環南路8號寧化客家文化城2幢2-3層;2、寧化客家文化城9幢211號。
債務企業2名稱:福建神鷹汽車有限公司
所在地:永安市洛溪大道266號
債權總額:2850.265671萬元(截至2018年8月20日)
債權情況:浙江省浙商資產管理有限公司擁有對福建神鷹汽車有限公司債權總額2850.265671萬元,其中:債權本金2499萬元,利息351.265671萬元,以上債權本金及利息暫計算至2018年8月20日止,實際金額以貸款合同約定或法院判決文件為準。該貸款債權擔保方式為抵押加保證擔保,保證人為劉志剛、林曉敏、薛保平、鄭小英、薛文財、薛鳳欽。
訴訟情況:已申請執行。
企業概況:福建神鷹汽車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12月1日,注冊資本為5000萬元,法定代表人劉志剛。公司住所地永安市洛溪大道266號,公司經營范圍:汽車車廂、駕駛室、汽車配件、機電產品、機械設備、非標設備及配件,鋼結構、金屬制品、汽車、工程機械、專用汽車生產、銷售;自營和代理各類商品和技術的進出口,但國家限定公司經營或禁止進出口的商品和技術除外。公司已停產停業。
擔保人情況:保證人為劉志剛、林曉敏、薛保平、鄭小英、薛文財、薛鳳欽。
資產特點:抵押物一:永安市城區洛溪大道266號一幢生產廠房
地址為:永安市城區洛溪大道266號,房屋所有權證號:永安房權證城區字第201300625號,土地使用權證號:永國用(2013)第40215號,建筑面積18782.37平方米,土地面積33353平方米。
抵押物二:永安市城區洛溪大道266號一幢辦公樓
地址為:永安市城區洛溪大道266號,房屋所有權證號:永安房權證城區字第201300627號;國有土地使用權證號:永國用(2013)第40218號,建筑面積5910.57平方米,土地面積37494平方米。
抵押物三:永安市城區洛溪大道266號一幢室內球館
地址為:永安市城區洛溪大道266號,房屋所有權證號:永安房權證城區字第201500373號;國有土地使用權證號:永國用(2013)第40218號,建筑面積1039.9平方米,土地面積37494平方米。
交易對象的要求: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組織或自然人,并應具備一定的資金實力和良好的信譽條件,但國家公務員、金融監管機構工作人員、政法干警、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工作人員、國有企業債務人管理層以及參與資產處置工作的律師、會計師、評估師等中介機構人員等關聯人或者上述關聯人參與的非金融機構法人,以及與參與不良債權轉讓的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工作人員、國有企業債務人或者受托資產評估機構負責人員等有直系親屬關系的人員不得購買或變相購買該債權。
處置方式:債權轉讓/收益權轉讓/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處置方式。
交易條件:一次性付款/分期。
公告有效期限:公告發布日期為2020年12月3日,有效期限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10個工作日有效。
特別提示及聲明:上述債權信息僅供參考,最終以借據、合同、法院判決等有關法律資料為準。本公告不構成一項要約。
受理公示事項:上述債權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受理對上述債權資產相關處置的征詢和異議,以及有關排斥、阻撓征詢或異議以及其他干擾資產處置公告活動的舉報。
聯系人:葉經理 聯系電話:18506092699
通訊地址:杭州市西湖大道193號301室 郵政編碼:310002
舉報電話:湯先生(公司紀檢監察室) 聯系人:0571-89773995
浙江省浙商資產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