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浙商資產管理有限公司 對福建省眾塑生物降解薄膜有限公司債權資產處置公告
發布時間:2019-11-25 16:36:45
債務企業名稱:福建省眾塑生物降解薄膜有限公司
所在地:永安市曹遠大興工業區
債權總額:2103.71萬元(截至2019年11月22日)
福建省眾塑生物降解薄膜有限公司債權情況:浙江省浙商資產管理有限公司擁有對福建省眾塑生物降解薄膜有限公司債權總額2103.71萬元,其中:債權本金1376.31萬元,利息721.40萬元,代墊費用6萬元,以上債權本金及利息暫計算至2019年11月22日止。該貸款債權擔保方式為抵押+保證擔保,抵押人林仕仁、郭錦玉名下福建省福安市穆陽鎮東旭街32號設定抵押擔保,建筑面積984.07平方米,提供680萬元最高額抵押;抵押人福建省眾塑生物降解薄膜有限公司名下機器設備設定抵押擔保,提供7609.2萬元最高額抵押,保證人為福建眾森集團有限公司、林宇、黃希菊、林仕仁、郭錦玉。
訴訟情況:執行中。
企業概況:福建省眾塑生物降解薄膜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12.11,注冊資金10000萬元人民幣,經營范圍為生物降解材料生產和銷售及相關技術研發等。公司法定代表人為林宇,目前經營狀態為存續。
擔保人情況:福建眾森集團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12.17,注冊資金20000萬元,經營范圍為環保材料技術的研究、開發,對化工業、煤炭業、房地產業的投資等。公司法定代表人為林宇,目前經營狀態為存續。
資產特點:無。
交易對象的要求: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組織或自然人,并應具備一定的資金實力和良好的信譽條件,但國家公務員、金融監管機構工作人員、政法干警、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工作人員、國有企業債務人管理層以及參與資產處置工作的律師、會計師、評估師等中介機構人員等關聯人或者上述關聯人參與的非金融機構法人,以及與參與不良債權轉讓的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工作人員、國有企業債務人或者受托資產評估機構負責人員等有直系親屬關系的人員不得購買或變相購買該債權收益權。
處置方式:債權轉讓或債權收益權轉讓。
交易條件:一次性付款或分期付款
公告有效期限:公告發布日期為2019年11月25日,有效期限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 10個工作日有效。
特別提示及聲明:上述債權信息僅供參考,最終以借據、合同、法院判決等有關法律資料為準。本公告不構成一項要約。
受理公示事項:上述債權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受理對上述債權資產相關處置的征詢和異議,以及有關排斥、阻撓征詢或異議以及其他干擾資產處置公告活動的舉報。
聯系人:潘經理 聯系電話:18905775559/0577-88899817
通訊地址:溫州市鹿城區黎明西路236號1418室 郵政編碼:325000
舉報電話:0571-89773995(公司紀檢監察室),聯系人:湯先生
浙江省浙商資產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