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浙商資產管理有限公司 對金華市濟民大藥房有限公司等2戶債權資產處置公告
發布時間:2019-05-14 14:52:59
債務1企業名稱:金華市濟民大藥房有限公司
所在地:浙江省金華市婺城區新華街433號(一樓、二樓)
債權總額:709.956454萬元(截至2019年5月16日)
債權情況:浙江省浙商資產管理有限公司擁有對金華市濟民大藥房有限公司債權總額709.956454萬元,其中:債權本金656.837732萬元,利息53.118722萬元,以上債權本金及利息暫計算至2019年5月16日止。該貸款債權擔保方式為抵押加保證擔保,抵押物為金華市金婺食品有限公司名下八一北街472號二、五樓辦公用房;保證人為李小霞、潘美袍、施榮昌、吳本英。
訴訟情況:已申請執行
企業概況:金華市濟民大藥房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12月31日,注冊地浙江省金華市婺城區新華街433號(一樓、二樓),法定代表人: 李小霞,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913307020605515335,經營范圍:零售處方藥與非處方藥:中藥材、中藥飲片、中成藥、化學藥制劑、抗生素制劑、生化藥品、生物制品,食品經營(以上經營范圍憑有許可證件經營);零售:日用品百貨、化妝品、第一類醫療器械、不需申請《醫療器械經營企業許可證》的第二類醫療器械。(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目前工商狀態為存續。
擔保人情況:李小霞、潘美袍提供912.5萬元最高額保證擔保;施榮昌、吳本英提供570萬元最高額保證擔保。
資產特點:抵押物1為金婺食品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浙江省金華市婺城區八一北街472號二樓辦公用房,面積521.19 平方米,土地64.21平方,土地使用權類型為國有出讓,商務金融用地。設定最高額抵押390萬元;抵押物2為金華市金婺食品有限公司名下八一北街472號五樓辦公用房,面積973.72平方米,土地119.96平方,土地使用權類型為國有出讓,商務金融用地。設定最高額抵押754萬元;
債務2企業名稱:金華市泰來醫藥零售連鎖有限公司
所在地:浙江省金華市婺城區八一北街472號
債權總額:3720.7萬元(截至2019年5月16日)
債權情況:浙江省浙商資產管理有限公司擁有對金華市泰來醫藥零售連鎖有限公司債權總額3720.7萬元,其中:債權本金2247.84萬元,利息1472.86萬元,以上債權本金及利息暫計算至2019年5月16日止。該貸款債權擔保方式為抵押加保證擔保,抵押物為金華市泰來企業管理服務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金華市解放西路與八一北路交叉口01幢26-220室、夾層的房地產;保證人為金華市泰來企業管理服務有限公司、施榮昌、邢竹平、何榮林。
訴訟情況:已申請執行
企業概況:金華市泰來醫藥零售連鎖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7月11日,注冊地浙江省金華市婺城區八一北街472號,法定代表人: 陳石,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330702751934971X,經營范圍:處方藥與非處方藥(中藥材、中藥飲片、中成藥、化學藥制劑、抗生素制劑、生化藥品、生物制品)的零售(連鎖)(憑有效許可證件經營);食品銷售(憑有效許可證件經營);第一類醫療器械、第二類醫療器械、玻璃儀器、日用品、消毒用品、化妝品銷售;會議服務。(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目前工商狀態為存續。
擔保人情況:金華市泰來企業管理服務有限公司提供2695萬元最高額保證擔保、施榮昌提供2695萬元最高額保證擔保、邢竹平提供2695萬元最高額保證擔保、何榮林提供2695萬元最高額保證擔保。
資產特點:抵押物為金華市泰來企業管理服務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金華市解放西路與八一北路交叉口01幢26-220室、夾層的房地產,合計建筑面積2376.44平方米,其中2203.99平方米用途為商業,172.45平方米用途為辦公。土地面積419.9平方米,土地使用權類型為國有出讓,商住綜合。設定最高額抵押3545.29萬元
交易對象的要求: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組織或自然人,并應具備一定的資金實力和良好的信譽條件,但國家公務員、金融監管機構工作人員、政法干警、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工作人員、國有企業債務人管理層以及參與資產處置工作的律師、會計師、評估師等中介機構人員等關聯人或者上述關聯人參與的非金融機構法人,以及與參與不良債權轉讓的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工作人員、國有企業債務人或者受托資產評估機構負責人員等有直系親屬關系的人員不得購買或變相購買該債權。
處置方式:單戶或批量債權轉讓/收益權轉讓/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處置方式。
交易條件:一次性付款/分期付款。
公告有效期限:上述2戶債權已經分別于2018年12月20日在《浙江法制報》13版、2019年3月12日在《浙江法制報》8版上刊登了處置公告,于2018年12月17日、2019年3月8日在我司網站上刊登了資產包公開處置公告,現為補充公告。公告發布日期為2019年5月XX日,有效期限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 5個工作日有效。
特別提示及聲明:以上信息僅供參考,最終以借據、合同、法院判決等有關法律資料為準,我公司不對其承擔任何法律責任,我公司有權根據有關規定和要求對資產包內的債權及其處置方式、處置方案進行調整。本公告不構成一項要約。
受理公示事項:上述債權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受理對上述債權資產相關處置的征詢和異議,以及有關排斥、阻撓征詢或異議以及其他干擾資產處置公告活動的舉報。
聯系人:廖承芳、邵歡
聯系電話:0571-89773916、0571-89773965,
13588441135、13957951579
通訊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大道193號301室
郵政編碼:310002
舉報電話:0571-89773995(公司紀檢監察室) 聯系人:湯先生
浙江省浙商資產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