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浙商資產管理有限公司關于浙江本尼森工藝品有限公司債務催收公告
發布時間:2016-06-13 17:26:53
根據法律及財政部、銀監會的有關規定,以及招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溫州分行與浙江省浙商資產管理有限公司簽署的《債權轉讓協議》,招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溫州分行(含下屬各分支行)已將其對下列借款人及其擔保人項下享有的全部權利(包括但不限于主債權、擔保債權、違約金債權、利息債權、損失賠償權)依法轉讓給浙江省浙商資產管理有限公司。
浙江省浙商資產管理有限公司作為上述債權的受讓方,現公告要求下列借款人及其相應的擔保人或其承繼人,從公告之日起10日內前來浙江省浙商資產管理有限公司協商還款或債務重組。
特此公告!
浙商資產聯系電話:0577-88855821
浙江省浙商資產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6月13日
序號 | 債權行 | 借款人名稱 | 借款合同編號 | 本金 | 利息 | 擔保人 |
1 | 招商銀行樂清支行 | 浙江本尼森工藝品有限公司 | 2012年貸字第7801121211號、2012年貸字第7801121216號、2013年貸字第7801130624號、2013年貸字第7801131113號、2012年貸字第7801121210號 | 38,000,000.00 | 1,053,660.56 | 樂清市宏達工藝燭業有限公司、昌德成電子有限公司、鄭樂峰、江蘇衫浦節能技術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