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元月13日,江蘇省政府召開了中國長江航運集團南京油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長航油運)債務風險處置工作總結會議。備受各界關注的境內首例退市央企破產重整案件順利終結。
長航油運原系A股上市公司,由中外運長航集團實際控股,曾是我國境內規模最大的油運企業。受國際航運市場持續低迷影響,公司自2010年起連續虧損,生產經營陷入困境,于2014年6月5日終止上市,成為境內首家退市央企。
7月18日,根據債權人申請,南京中院裁定受理長航油運破產重整案件,并通過競爭選任方式指定了管理人團隊。
經審計評估和債權確認,長航油運資產評估總值60.76余億元,債務總額115.46億元,模擬測算的普通債權清償率僅12.46%,已嚴重資不抵債。為實現各方利益最大化,保留企業經營價值,經破產重整各方數次協商,管理人制定了重整計劃草案,并于11月20日獲得長航油運債權人會議和出資人組會議高票通過。11月28日,南京中院裁定批準該重整計劃草案。
此案從去年7月18日立案到11月28日結案,僅歷時134天,高效高質地完成了案件的審結。同時,該案件還入選2014年度人民法院十大民事案件。
“盡管他是央企,但是公司所在地在我們江蘇,江蘇有責任處理好這一事件,”主持處理長航油運工作的時任省政府副秘書長徐立表示。
一直參與處理長航油運事件的省政府金融辦銀行二處副調研員史先誠介紹說,去年3月底,長航油運公司向省里報告了公司無法還本付息。前年有銀行抽貸,也有銀行支持,抽貸引發流動性壓縮,企業維持不了正常經營。但其核心原因是企業前期投資戰略出現了問題:2008年——2010年訂的船價格高,折舊也高;而其后國際航運業大蕭條,波羅的海航運指數從10000多點跌到不到1000點,長航油運的小船處于盈虧平衡點,大船幾乎每天都在虧。
接到這一工作后,省金融辦多次組織相關金融機構開會,初步約定金融機構同進同退,攜手共渡難關。23家金融機構,最多的債權達30多億元。多數金融機構從大局出發,積極向總行匯報,爭取總行支持,暫不采取法律措施。
史先誠表示,政府協調并不是簡單粗暴地干預銀行的正常經營,而是幫助銀行對企業的經營困難、財務困境達成共識,避免因單方面行動而造成集體利益的損失。有效的避免了銀行間信息不對稱情形下的囚徒困境,與企業攜手共同面對風險、探求解決出路。
因為長航油運的債務規模偏大,根本無法通過常規的降低利率水平、延長貸款期限等方法來解決。史先誠介紹說,本次重整主要就是通過把部分債務轉換成債權,來降低債務規模,但不直接削減債務,而是通過企業股票重新恢復資本市場價值,間接償付轉股債券。如果企業股票在資本市場表現良好,轉股債券有希望能得到余額償付,甚至實現增值。即便企業后期經營不善,需要破產清算,之前轉股債權的將全額損失,與眼下企業在巨額債務下破產清算沒有變得更差。但通過債轉股,維持了企業的生產能力和社會就業,有助于化解社會矛盾,同時還為銀行等金融機構創造了全額清償的機會和希望,為避免金融債權有關擔保方的權益受損,在本方案中,充分考慮了現有抵押物,仍需繼續抵押有關金融機構,有關債權的第三方擔保責任仍予保留,不因企業的債務重整方案,而使擔保方無故脫掉擔保責任,使企業金融債權暴露在更大的風險窗口中。
企業恢復正常運營,還有賴于大股東的鼎力支持。中外運長航集團,在長航油運的危難之際,積極伸出援手,給予企業低息現金、免息現金貸款支持,幫助企業支付員工工資、供應商欠款、部分銀行欠息等,保證了企業的基本運營。同時,積極與其他有實力的企業,成立合資公司,收購長航油運主要虧損源——超大型原油運輸船;為避免關聯交易,損害企業股東權益,由破產管理人聘請了國內知名的船舶評估公司,按照市場價值公允地評估。
依照清償方案,在長航油運債權人陣營中,有財產擔保債權組可獲得優先清償的債權金額為44.68億元,該組債權按100%的比例進行清償。而普通債權總額則高達70.83億元,共涉及94家債權人。其中,50萬元以下的債權部分按照100%比例清償;超過50萬元以上的債權部分,按12.46%的比例由長航油運以現金方式分期清償;在扣除現金清償部分債權后,剩余普通債權則以長航油運資本公積金轉增的股票和股東讓渡的股票抵償,即每100元債權可分得43.5股長航油運股票,每股股票的抵債價格為2.3元。
與大部分公司不同,長航油運本次重整并未與重組相結合,而是在“減負”后繼續發展現有主業。長航油運未來將調整優化運力結構,對持續虧損和低效船舶資產采取剝離、出售的方式止住效益出血點,同時對部分MR船舶進行技術改造,滿足歐洲大西洋線等高品質市場的運營要求,提高船隊的盈利能力。公司還有意通過多種方式提高市場經營績效,優化經營業務結構,并加大市場化改革力度,最終使公司重回健康、可持續發展軌道。
在長航油運債務清償過程中,公司全體股東發揮了關鍵作用。根據出資人權益調整方案,公司大股東南京油運將讓渡其50%持股,其他中小股東讓渡其持股總數的10%,全體股東合計讓渡股份規模約10.85億股;此外,長航油運還將以每10股轉增4.8股的比例實施資本公積金轉增,共計轉增16.29億股,但該股份并不向股東分配,而全部用于本次重整。
此次重整方案的實施,實現了各方利益的最大化,可以說,是個圓滿的解決方案。
首先,債權人利益得到全額保護。直接償還負債85.8余億元,通過銀團協議間接償還負債29.6余億元,債權清償率達100%;其次,企業經營能力得到恢復。通過剝離虧損資產、消減債務負擔、優化運力和股權結構,長航油運長期虧損局面得以扭轉金融不良債權得到化解,案涉100.2余億元金融債權全額解決,均為轉為不良貸款。第三,維穩壓力得以釋放。長航油運涉及3000多名職工,12余萬戶股東,重整受理前,信訪壓力已然積聚,重整程序終結使得重大的涉穩隱患得以消除。第四,市場化推出機制得以健全。長航油運的破產重整,為國有大型企業危機處理、市場化退出機制建設積累寶貴經驗,也為推動資本市場的健康發展以及改善地方金融生態環境提供有益示范。
此案從2014年7月18日立案到11月28日判決,僅歷時134天,高效高質地完成了案件的審結;到12月31日,僅歷時33天全面執行完畢。經專家評議,該案件入選人民法院報公布的“2014年度人民法院十大民事案件”。
直接現金償還負債44.9億元,通過重組銀團貸款協議或雙邊債務重組協議分期償還29.6億元,通過以股抵債償還62.43億元,債權清償率達到100%。金融不良債權得到化解,案涉115.46余億元金融債權全額解決,均未轉為不良貸款。
破產重整
長航油運原系A股上市公司,由中外運長航集團實際控股,曾是我國境內規模最大的油運企業。受國際航運市場持續低迷影響,公司自2010年起連續虧損,生產經營陷入困境,于2014年6月5日終止上市,成為境內首家退市央企。
“盡管是央企,但是公司地處江蘇,我們有責任幫助處理好這一事件,”具體主持長航油運債務風險協調處置工作的時任省政府副秘書長徐立表示。
去年3月下旬,長航油運及其總公司中外運長航集團向省里報告公司無法還本付息,面臨債務危機,涉及社會穩定問題,請求省政府予以協調,尋求風險處置妥善辦法。2013年有銀行抽貸,也有銀行收緊,引發企業流動性緊張,企業經營步履維艱,至2014年第一季度徹底爆發債務危機。據分析,其核心原因是企業前期投資戰略出現了問題:一是長航油運在2007年開始不斷擴大產能,但當時的油輪造價高,隨著船舶陸續交付后,每年的折舊很高,2010年后新造油輪市價不斷下行,公司運營或在建船舶不斷貶值;二是2008年全球經濟危機后,國際航運業大蕭條,波羅的海航運指數曾從11000多點跌到不到700點,長航油運的中型油輪剛剛能處于盈虧平衡點,大型油輪幾乎每天都在虧。
“這個事情以前都沒有遇到過,盤子大,涉及的利益方多,如何設計好方案,成為重中之重,”負責牽頭協調此事的省金融辦聶振平副主任表示。據介紹,接到任務后,省金融辦多次組織相關金融機構開會,初步約定金融機構同進同退,攜手共渡難關。長航油運海內外總債務規模高達210億元,債務結構復雜,涉及23家金融機構,協調難度大。經協調商議后,多數金融機構能從大局出發,積極向總行匯報,爭取總行支持,暫不采取法律措施。
據一直參與處理此事的省金融辦銀行二處副調研員史先誠介紹,政府協調不會干預銀行的正常經營,而是幫助銀行對企業的經營困難、財務困境達成共識,避免因單方面行動而造成集體利益的損失。有效避免金融機構在信息不對稱情形下的囚徒困境,與企業攜手共同面對風險、探求解決出路。江蘇省委書記羅志軍在1月18日省政協十一屆二次會議提出,要形成江蘇“強市場”和“強政府”的正向疊加優勢。省政府組織協調處置金融風險,以市場化的方式妥善化解金融風險,正是強政府、強市場進行正向疊加的一個真實寫照。
由于長航油運的債務規模偏大,根本無法通過常規的降低利率水平、延長貸款期限等方法來解決。省金融辦介紹說,本次重整主要是在處置虧損資產的基礎上,借助資本市場運作,把部分債務轉換成股權來降低債務規模,避免直接削減債務;重整后,通過企業股東和金融機構密切合作,逐步恢復健康發展,提高盈利能力,通過企業股票重新恢復資本市場價值,間接償付轉股債券。如果企業股票在資本市場表現良好,轉股債券有希望能得到余額償付,甚至實現增值。即便企業后期經營不善,需要破產清算,之前轉股債權的將面臨全額損失,與眼下直接讓企業在巨額債務下破產清算沒有變得更差。但是,現在通過債轉股,維持了企業的生產能力和社會就業,有助于化解社會矛盾,同時還為銀行等金融機構創造了全額清償的機會和希望。此外,為避免金融債權的擔保權益受損,在債務重整方案設計中,充分考慮了現有抵押物,確保繼續抵押有關金融機構,企業未抵押資產新增抵押給留債銀團;堅持金融債權的第三方擔保責任應予保留,不因虧損企業債務重整而使第三方擔保人脫離責任,通過自主洽談達成責任承擔方式。最終,經多方協商,債務重組方案的核心框架是通過剝離虧損資產即超大型油輪進行止損、以股票抵償部分債務、留存部分債務逐漸還本付息、現金全額清償小額經營性債權等途徑,先妥善處置境內外各類債權,避免直接造成金融機構損失,通過維系生產經營關系以時間換空間,最終達到保護金融債權、維護金融生態環境和社會穩定的目標。
企業是否能夠成功重組、是否能夠恢復正常運營和盈利能力,都有賴于大股東的鼎力支持。在長航油運的危難之際,中外運長航集團積極伸出援手,暫時給予企業現金支持,幫助企業支付員工工資、供應商欠款、部分銀行欠息等,保證了企業的基本運營。更重要的是,從根本上重整企業資產結構,恢復企業造血功能。中外運長航集團積極與其他有實力的企業成立合資公司,剝離了長航油運主要虧損源——超大型原油運輸船;為避免關聯交易,損害債權人利益和企業股東權益,在法院主持下,由破產管理人聘請了國內知名的船舶評估公司,按照市場價值公允評估,按評估價以市場化的方式協議轉讓到合資公司。
法院裁定
去年7月18日,根據債權人申請,南京市中院裁定受理長航油運破產重整案件,并通過競爭選任方式指定了管理人團隊。
經審計評估和債權確認,長航油運資產評估總值60.76余億元,債務總額115.46億元,模擬測算的普通債權清償率僅12.46%,已嚴重資不抵債。在省金融辦協調金融機構達成的債務重整框架方案基礎上,破產管理人起草制定了破產重整計劃草案,并于11月20日獲得長航油運債權人會議和出資人組會議高票通過。11月28日,南京中院裁定批準該重整計劃草案。此案從去年7月18日立案到11月28日結案,僅歷時134天,高效高質地完成了案件的審結。經專家評議后,該案件入選人民法院報公布的“2014年度人民法院十大民事案件”。法院裁定后,此案進入緊張的重整方案報批和執行階段。參與留債的金融機構在牽頭行組織下,組成留債銀團,日夜兼程地起草、討論、定稿、向總行報批,最終簽署了留債銀團協議;在南京市中院的主持下,破產管理人和企業完成了虧損資產的處置、現金償付、股權讓渡和劃轉,特別是股權劃轉,由于多數程序都是首次操作,緊急研究磋商操作流程,在各有關方面的大力支持下,順利完成。截止到12月31日,各債權金融機構完成了留債或置換發放了新貸款,僅歷時33天,長航油運債務重整方案全面執行完畢。
依照清償方案,在長航油運債權人陣營中,有財產擔保債權組可獲得優先清償的債權金額為44.68億元,該組債權按100%的比例進行清償。普通債權總額則高達70.83億元,共涉及94家債權人。其中,50萬元以下的債權部分按照100%比例清償;超過50萬元以上的債權部分,按12.46%的比例由長航油運以現金方式分期清償;在扣除現金清償部分債權后,剩余普通債權則以長航油運資本公積金轉增的股票和股東讓渡的股票抵償,即每100元債權可分得43.5股長航油運股票,每股股票的抵債價格為2.3元。
與大部分公司不同,長航油運本次重整不是潛在投資者通過收購方式進行重組,而是在“減負”后繼續發展現有主業。長航油運未來將調整優化運力結構,對持續虧損和低效船舶資產采取剝離、出售的方式止住效益出血點,同時對部分MR船舶進行技術改造,滿足歐洲大西洋線等高品質市場的運營要求,提高船隊的盈利能力。公司對內部治理全面改革,通過合并公司職能部門、減少高層及中層職數等多種方式提高市場經營績效,優化經營業務結構,并加大市場化改革力度,最終使公司重回健康、可持續發展軌道。
在長航油運債務重整過程中,公司大股東主動擔責,中小股東大力支持,最終與債權人、供應商達成共識,奠定了逐步回歸健康發展道路的基礎。根據出資人權益調整方案,公司大股東南京油運將讓渡其50%持股,其他中小股東讓渡其持股總數的10%,全體股東合計讓渡股份規模約10.85億股;同時,長航油運以每10股轉增4.8股的比例實施資本公積金轉增,共計轉增16.29億股,全部用于本次重整,作為對價抵償金融債務。因公司調整管理體制、重塑組織架構、精簡管理隊伍,債務重整方案獲得金融機構和普通投資者的普遍認可,有財產擔保債權組的支持率為100%;普通債權人組的支持率為96%;出資人組的支持率為99.78%。
在此次破產重整案件中,南京市中院在法律和程序剛性要求的框架內,進行了諸多頗有價值的創新嘗試,其在破產案件綜合協調、管理人選任、債權人自主協商、破產債權平等保護、部分重整資產先行處置、出資人組表決方式、股權劃轉方式等多個方面的創新舉措,均取得了較好的效果,并建立了較為完善的工作機制,對上市公司重整案件審理進行了有益的探索。
積極影響
長航油運重整案從一開始就受到社會的廣泛關注,這是由其社會影響力和復雜性決定的。作為國內規模最大的油運企業,長航油運是行業內具有廣泛影響力的公司,從發展壯大到陷入困境,一直都牽動著業界關注的眼球;從長航油運重整的特性看,它是2012年退市制度改革以來上交所第一家因財務指標不達標而退市的上市公司,被稱為“央企退市第一股”,其重整具有示范效應;從長航油運的負債情況看,其負債規模巨大、債務結構復雜,且經營虧損嚴重,在眾多重整案件中具有一定的代表性。
自長航油運股權暫停交易、退市前整理期到退市,特別是其出現債務危機以來,江蘇省政府高度重視,堅持市場主導、政府推動,積極協助長航油運實際控制人中外運長航集團化解風險。省政府及時召集省金融辦、省法院、南京市政府、市中院、長外運長航集團、債權金融機構等,成立長航油運破產重整工作協調小組,組織研究風險化解方案。有關各方先后召開幾十次協調會,開拓思路,積極創新,形成債務重整方案,依法合規推進破產重整,最大限度保護各方利益。在政府的積極協調和推動下,在各方共同努力下,破產重整工作取得圓滿成功,創造了國內同類案件結案時間短、處置債務規模大、方案通過率高的范例,通過資本市場運作,以改革的方式推進,沒有形成不良貸款,并為逐步實現良性發展奠定了基礎,最終成功化解金融風險。在債務重整的同時,公司同步調整管理體制、重塑組織架構、精簡管理隊伍,債務重整方案獲得金融機構和普通投資者的普遍認可,有財產擔保債權組的支持率為100%;普通債權人組的支持率為96%;出資人組的支持率為99.78%。長航油運成功重整有著極大的示范效應,為我國解決類似案件提供了成功案例。
負責協調長航油運債務重整的時任省政府副秘書長徐立介紹說,此次重整方案的實施,實現了各方利益的最大化。
首先,債權人利益得到全額保護。直接以現金償還負債44.9億元,通過重組銀團貸款協議或雙邊債務重組協議分期償還29.6億元,通過以股抵債償還62.4億元,債權清償率達到100%。其次,企業經營能力得到恢復。通過剝離虧損資產、消減債務負擔、優化運力結構,長航油運長期虧損局面得以扭轉,金融不良債權得到化解,案涉115.46余億元金融債權全額解決,均未轉為不良貸款。第三,維穩壓力得以釋放。長航油運涉及3000多名職工,12余萬戶股東,重整受理前,信訪壓力已然積聚,重整程序終結使得重大的涉穩隱患得以消除。第四,市場化退出機制得以健全。長航油運的破產重整,為國有大型企業危機處理、市場化退出機制建設積累寶貴經驗,也為推動資本市場的健康發展以及改善地方金融生態環境提供有益示范。
據徐立透露,當下,他正在協調處理另一起金融糾紛,債權人紛紛表示,要像長航油運債務重整一樣,借助資本市場的運作妥善化解金融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