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2021年1月銀保監會出臺的《關于開展不良貸款轉讓試點工作的通知》,浙江省浙商資產管理有限公司擬嘗試啟動個人類(信用類、汽車金融、房產抵押)金融不良業務,現面向社會招募合格個人類金融不良資產清收處置服務機構。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項目簡介
浙江省浙商資產管理有限公司為推進個人類金融不良業務的開展,現向社會公開招募一批具有個人類金融不良資產清收處置能力的服務商。后續,我司將依據各服務商在區域、特色、擅長領域、經驗等方面情況進行分類匹配推送個人類金融不良債權,通過評選進行委托清收。
二、招募對象
在個人類金融不良資產處置方面擁有相關經驗,對于個人類金融不良資產項目具有成熟或特色化的處置方案,與相關金融機構及個人類不良資產生態圈的其他參與者具有良好的溝通協調能力,具備較強的資源整合技巧和資產處置能力的律師、催收機構等服務商機構。
三、報名程序
(一)報名
準入標準:詳見(附件3)
招募期限及范圍:全國范圍內招募個人類債權清收服務商活動長期有效。
報名材料:請各意向服務商填寫《浙江省浙商資產管理有限公司外部服務商(個人類)報名登記表》(詳見附件1)、《浙江省浙商資產管理有限公司保密承諾書》(詳見附件2)并簽字蓋章發送至指定報名郵箱(電子郵件標題統一格式:服務商招募-機構全稱/姓名-聯系人電話)。
上述紙質材料請寄送至: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區復興路398號山南印2號樓3樓C區。
請各服務商報名后保持聯系人手機暢通,我司根據工作實際需要,綜合考慮資質、代理能力和資源優勢等因素,適時通知意向服務商進行項目盡調安排或面談。
(二)指定報名郵箱、地址和咨詢電話
咨詢電話:樓經理:13675892758、喻經理 13867988252
四、其他說明
以上內容不構成任何委托清收處置的邀約或承諾。
浙江省浙商資產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