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浙商資產管理有限公司評估中介機構備選庫入庫選聘公告
發布時間:2022年04月07日 23:01
浙江省浙商資產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浙商資產)系根據財政部、銀監會《金融企業不良資產批量轉讓管理辦法》(財金【2012】6號)、經浙江省人民政府《關于設立浙江省浙商資產管理有限公司的批復》(浙政函【2013】101號)批復同意成立的資產管理公司,參與省內金融企業不良資產的批量轉讓業務,資產管理,資產投資及資產管理相關的重組、兼并、投資管理等服務。浙商資產為全國首批5家具有批量轉讓金融不良資產資質的省級資產管理公司,公司注冊資本27.18億元,凈資產約54億元。公司下設杭州、寧波、溫州3個區域業務總部和投資銀行業務總部,在金華、紹興、義烏、臺州、蕭山、湖州擁有6家地市級不良資產管理公司,業務范圍覆蓋全省。
因業務發展需要,按照國家法律法規相關規定及《浙江省浙商資產管理有限公司評估中介機構庫管理指引》要求,現面向社會公開選聘資產評估中介機構,競爭擇優、備案入庫。
本公告中資產評估中介機構是指依法設立,具有資產評估資質,能運用專門知識和技能,按照一定的業務規則和程序為本公司提供鑒證、資產評估服務的公司,具體入庫要求詳見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