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招募個人類金融不良業務省級服務機構的公告
發布時間:2022年08月06日 00:40
依據2021年1月銀保監會出臺的《關于開展不良貸款轉讓試點工作的通知》,浙江省浙商資產管理有限公司已于2021年3月20啟動個人類金融不良業務清收處置外部服務商的招募,截至2022年7月19日,已完成377家合作機構的入庫。大熵(杭州)數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大熵數科”)作為浙商資產的子公司,以行業規范發展為己任,以智能化、生態化處置體系建設為目標,已初步具備高效合規的資產管理、處置監控及資源整合能力。
浙商資產為了更好地推進公司個人不良貸款清收處置業務長期發展戰略,擬在前期招募的基礎上,聯合浙管特資、大熵數科進一步尋找致力于在處置行業長期合規發展,且在展業區域有一定資源及處置優勢的機構,在債權處置、合作清收、網格化調解等領域展開深度合作。進而培育為城市合伙人,推進網格化調解試點工作落地。
浙商資產現聯合浙管特資、大熵數科面向社會招募省級處置服務機構,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項目簡介
浙江省浙商資產管理有限公司當前已收購、長期受托處置個人類金融不良資產合計224.48億,不良資產規模10億以上地區有河南、福建、廣東、湖北、廣西、安徽、四川、湖南、山東、江蘇、云南。
浙商資產現擬根據不同區域,面向社會公開招募具有個人不良資產清收經驗的省級處置服務機構。合作期間,浙商資產將依據機構實際作業區域分配對應省份區域案件,各機構負責分配案件的清收工作;浙商資產將依據清收效果設置梯度式傭金,按月結算清收服務費,為機構經營提供及時合理的現金流保障;省級區域案件便于處置機構配置集中線路號段,外訪路線統一規劃等管理處置手段,以保障清收作業效能。進一步,各處置機構還將有機會成為浙商資產的區域服務商或功能服務商,與浙商資產共同深耕該省區域個人不良資產收購及創新處置模式,浙商資產可在一定程度上提供穩定持續的案源保障,形成長期可持續發展的局面。
二、招募對象
按照目前在管資產規模匡算,擬根據不同區域案量招募屬地機構,省級處置服務機構資質要求:
1、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公司(總公司)、執業許可證律師事務所(總所),服務機構的成立時間應1年以上;
2、服務機構的業務經營區域應覆蓋機構所在區域的省級范圍;
3、注冊資本不少于人民幣300萬(實繳)或上一年度經審計凈資產不低于300萬元;
4、機構實際注冊地、辦公地與投標地相一致,為同一省份;
5、工商營業執照的經營范圍須包含下述任一字樣或同等含義的字樣:“受銀行委托逾期告知”、“受銀行委托對信用卡逾期賬戶進行提醒”、“銀行賬戶繳還款提醒服務”、“代理銀行卡調解”、“欠款提醒”, “代理銀行卡調解”、“接受金融機構委托從事金融信息技術外包服務”、“從事金融業務流程外包”、“商務咨詢與代理”、“銀行委外業務信息咨詢;“接受金融機構委托從事信息計算和流程外包服務,接受金融機構委托對信貸逾期戶及信用卡透支戶進行催收業務,接受金融機構委托從事金融業務流程外包,接受金融機構委托從事金融知識流程外包,開展法律服務,法律咨詢,法律信息咨詢”
6、服務機構近2年以來無因違法違規事項被行政管理部門查處或處罰記錄;
7、擁有省內在地糾紛調解資質,擁有上門非訴調解團隊。
三、招募期限及范圍
招募期限長期。招募范圍及家數為暫估數,后續根據資產規模變化及實際招募情況進行相應調整。
河南(5家)、四川(4家)、福建(3家)、廣東(3家)、湖北(3家)、廣西(3家)、安徽(3家)、湖南(3家)、山東(3家)、貴州(3家)、江蘇(3家)、云南(3家)、江西(2家)、河北(2家)、吉林(2家)、重慶(2家)、遼寧(2家)、黑龍江(2家)、陜西(1家)、浙江(1家)、山西(1家)、內蒙(1家)。
四、招募方優勢
1、浙商資產及大熵數科目前已擁有較為可觀的資產在管規模,且未來還將進一步提升;
2、浙商資產及大熵數科已形成統一的管理體系標準,將支持合作機構長期合法合規發展;
3、浙商資產及大熵數科擁有一套成熟完善的資產處置及管理系統,涉及催收、調解等各類業務邏輯模式;
4、浙商資產及大熵數科已建立較為完整的科技產品體系及業務解決方案,將支持合作機構拓展處置之外的收入來源。
五、報名程序
各服務機構如有意向,請填寫附件《浙江省浙商資產管理有限公司個人債權省級機構服務商報名登記表》,報名后保持聯系人收集暢通,浙商資產將根據工作需要適時通知意向服務機構進行項目盡調安排或面談。
報名郵箱:xfjrywb@zsamc.com mkt@dashangshuzi.com
咨詢電話:樓經理 13675892758 冷經理 15068188087
浙江省浙商資產管理有限公司
浙江浙管特資科技有限公司
大熵(杭州)數字科技有限公司
附件:《浙江省浙商資產管理有限公司個人債權省級機構服務商報名登記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