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浙商資產管理有限公司 房估中介機構備選庫入庫選聘公告
發布時間:2022年07月11日 16:25
浙江省浙商資產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浙商資產)系根據財政部、銀監會《金融企業不良資產批量轉讓管理辦法》(財金【2012】6號)、經浙江省人民政府《關于設立浙江省浙商資產管理有限公司的批復》(浙政函【2013】101號)批復同意成立的資產管理公司,參與省內金融企業不良資產的批量轉讓業務,資產管理,資產投資及資產管理相關的重組、兼并、投資管理等服務。浙商資產為全國首批5家具有批量轉讓金融不良資產資質的省級資產管理公司,公司注冊資本70.97億元,主體信用評級為AAA。公目前已設立金信資產、浙越資產、浙蕭資產、浙易資產等9家市級資產公司,設立華東、華南、華中、華西、華北五大區域公司,同時正在搭建服務商管理平臺及集群,業務體系覆蓋全省,走向全國。
因業務發展需要,按照國家法律法規相關規定及《浙江省浙商資產管理有限公司評估中介機構庫管理指引》要求,現面向社會公開選聘房地產估價中介機構,競爭擇優、備案入庫。
本公告中房地產估價中介機構是指依法設立,具有房地產估價機構資質,能運用專門知識和技能,按照一定的業務規則和程序為本公司提供鑒證、房地產估價服務的公司。
一、本次公開選聘評估中介機構備選庫機構的流程
(一)確定擬進入房估中介機構備選庫的房估中介機構選聘條件;
(二)通過我司網站發布房估中介機構的選聘信息;
(三)受理應聘房估中介機構提交的相關申報材料;
(四)評審工作小組審核房估中介機構提交的相關材料及從業人員資格條件等,并提出擬進入房估中介機構備選庫的中介機構候選名單;
(五)中介機構候選名單經浙商資產業務決策委員會審核通過后,公布進入房估中介機構備選庫的中介機構名單。
二、房地產估價中介機構備選庫選聘條件及要求
(一)依法設立,設有固定辦公場所;
(二)具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房地產估價機構資質
(三)內部管理制度健全,能夠滿足本公司在中介業務中的時間性及質量要求;
(四)具有相關房地產、土地相關評估經驗。
(五)具有3名以上專職注冊房地產估價師,且滿足法人或者執行合伙人是注冊后從事房地產估價工作3年以上的專職注冊房地產估價師。
(六)入庫機構均以總所名義入庫。
三、費用標準
鑒于本公司業務特殊性,根據本公司業務類型及以往中介機構收費標準,我司費用標準如下:
收費標準均含中介機構差旅費用,即本公司不承擔差旅費用。
四、申報評估中介機構備選庫資料清單
(一)基本材料
1、中介機構備選庫入庫申報表;
2、企業簡介,包括不限于綜合實力、信譽度、質量保證方案、力量安排、與本公司項目對接負責人簡介;
3、近3年承接房地產評估項目清單(分別列示);
4、營業執照復印件(加蓋公章);
5、中介機構執業資格證書及等級證書復印件(加蓋公章);
6、通過年檢的房地產估價師名單;
7、經審計的近三年財務報表;
8、承諾函;
9、近一年內承做案例報告1份供評分使用(涉及保密部分可隱藏,具體計算過程需保留);
上述材料統一使用A4紙張,將封面、目錄、上述資料順序裝訂成冊;
五、估價業務約定書
我司對價值分析委托合同實施統一管理。價值分析委托合同為我司格式文本,具體條款參見附件一、附件二。入庫機構視同為接受本價值分析委托合同條款。我司保留合同修改權利。
六、入庫評分標準
項目評標滿分為100分,我司根據申請入庫中介機構的綜合實力、信譽度、項目履歷、質量保證、力量安排、收費標準進行綜合評價,各項指標的分值設置與評分標準如下:
(一)綜合實力,滿分為40分;
(二)項目履歷,滿分40分;
(三)質量保證,滿分10分;
(四)力量安排,滿分10分;
七、房估中介機構備選庫管理
1、房估中介機構備選庫按照“綜合評價、動態管理、優勝劣汰、公平公正”的原則,每滿一年進行年度調整。每年3月根據執業質量進行相應備選庫年度調整。
2、進入備選庫的評估中介機構發生以下事項應在30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向我司報告:
(一)合并、分立、解散;
(二)法人代表及負責人更換、注冊資本變更;
(三)從業資質和執業人員發生變動,對執業能力產生影響;
(四)辦公場所、聯系電話、聯系人發生變化的;
(五)中介機構涉及訴訟等事項的;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介機構,自事實發現之日起退出備選庫:
(一)已不符合評估中介機構備選庫入選條件的;
(二)不能按時完成項目委托業務的;
(三)執業水平、執業質量不高,其出具的中介執業報告經審查有重大質量問題或與實際情況嚴重不符的;
(四)工作失誤或管理不善造成被服務單位或委托方資產重大損失的;
(五)泄露國家機密和企業商業秘密的;
(六)發現有弄虛作假、惡意串通等不誠實行為的,或近三年來有違規違法行為的;
(七)受聘評估機構將本公司評估項目轉包、分包。
4、對經發現執業程序及項目質量存在問題的房地產估價中介機構,本公司將酌情扣減委托費用。
請符合以上條件且有合作意向的評估機構于2022年7月25日前將相關資料密封(1式3份)后提交本公司評估評級部。
聯系人:朱怡潔
聯系方式:zhuyijie@kinghing.com
聯系地址:中國浙江杭州西湖大道193號328室
浙江省浙商資產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七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