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浙商資產管理有限公司系根據財政部、銀監會《金融企業不良資產批量轉讓管理辦法》(財金【2012】6號)、經浙江省人民政府《關于設立浙江省浙商資產管理有限公司的批復》(浙政函【2013】101號)批復同意成立的資產管理公司,參與省內金融企業不良資產的批量轉讓業務,資產管理,資產投資及資產管理相關的重組、兼并、投資管理等服務。因業務發展需要,按照國家法律法規相關規定及《浙江省浙商資產管理有限公司評估中介機構選聘管理辦法》要求,現面向社會公開選聘評估中介機構,競爭擇優、備案入庫。
本公告中評估中介機構是指依法設立,具有財政部門頒發的資產評估資質,能運用專門知識和技能,按照一定的業務規則和程序為本公司提供鑒證、評估服務的公司。
一、本次公開選聘評估中介機構備選庫機構的流程
(一)確定擬進入評估中介機構備選庫的中介機構選聘條件;
(二)通過我司網站發布評估中介機構的選聘信息;
(三)受理應聘評估中介機構提交的相關申報材料;
(四)評審工作小組審核評估中介機構提交的相關材料及從業人員資格條件等,并提出擬進入評估中介機構備選庫的中介機構候選名單;
(五)中介機構候選名單經投資決策委員會審核通過后,在公司OA系統上公布進入評估中介機構備選庫的評估中介機構名單。
二、評估中介機構備選庫分類及數量
根據不同評估資質及規模,本公司評估機構備選庫設Ⅰ類資產評估機構庫、Ⅱ類資產評估機構庫2個類別。
其中:Ⅰ類資產評估機構可承接本公司全部評估項目。Ⅱ類資產評估機構可承接其中標區域內本公司的評估項目。
每個評估中介機構只能選擇一個地區進行投標。
表 評估中介機構備選庫數量
地區 | Ⅰ類資產評估機構 | Ⅱ類資產評估機構 |
全省 | 10 | |
杭州片區(含杭州、湖州、嘉興) | | 3 |
寧波片區(含寧波、舟山) | | 3 |
溫州片區(含溫州、麗水) | | 3 |
紹興片區(含紹興) | | 3 |
金華片區(含金華、臺州、衢州) | | 3 |
合計 | 10 | 15 |
本次入庫機構將承擔本公司2015年-2017年的資產評估項目
三、評估中介機構備選庫選聘條件
(一)評估中介機構選聘的基本條件
1、依法設立,在浙江省設有固定辦公場所;
2、具有財政部門頒發的資產評估資質
3、內部管理制度健全,能夠滿足公司在中介業務中的時間性及質量要求;
4、連續經營三年以上,具有良好的信譽;近三年年檢合格、無信用不良紀錄、無違法違規職業行為或行業組織的處罰;
5、具有相關金融不良資產評估經驗;
(二)納入評估中介機構備選庫的Ⅰ類資產評估機構除滿足基本條件外,應滿足如下要求:
1、具有資產評估師人數不少于20人(含),且專職從事房地產估價相關業務人員不少于5人;
2、具有評估船舶、港口、碼頭、海域使用權等特殊資產評估相關經驗;
(三)納入評估中介機構備選庫的Ⅱ類資產評估機構除滿足基本條件外,應滿足如下要求:
1、具有資產評估師人數不少于8人(含),且專職從事房地產估價相關業務人員不少于2人;
2、應具有司法評估相關評估經驗;
四、申報評估中介機構備選庫資料清單
(一)中介機構備選庫入庫申報表;
(二)企業簡介,包括不限于綜合實力、信譽度、質量保證方案、力量安排、與本公司項目對接負責人簡介;
(三)近3年承接金融不良資產評估項目清單及司法評估項目清單(分別列示);
(四)擬實施收費標準;
其中,鑒于本公司業務特殊性,根據本公司業務類型,評估中介機構需對如下業務的收費標準進行報價:
1、單戶不良資產收購,請區分未中標及中標2種情形分別報價。本公司最高限價5,000元/戶。
2、單戶不良資產處置,請區分擔保(信用)借款及抵押借款2種情形分別報價。本公司最高限價8,000元/戶。
3、對于一般的評估項目,評估機構申報其收費標準,本公司最高限價為省標收費標準的70%。
注意:收費標準均含評估中介機構差旅費用,即本公司不承擔差旅費用。評估中介機構入庫之后評估項目收費的價格不應高于評估中介機構備選庫中入庫機構的最高報價。本次評審時設基準價,基準價為各投標人報價的平均價。報價等于基準價的,得滿分。報價高于或低于基準價時,酌情扣分。
(五)營業執照復印件(加蓋公章);
(六)中介機構執業資格證書及等級證書復印件(加蓋公章);
(七)通過年檢的評估師或估價師名單(需行業協會蓋章證明);
(八)專業執業人員執業證書復印件;
(九)經審計的近三年審計報告;
上述材料統一使用A4紙張,將封面、目錄、上述資料順序裝訂成冊;
(十)其他材料
包括不限于業務約定書、評估報告范本等相關材料。
五、評估中介機構備選庫管理
1、評估中介機構備選庫按照“綜合評價、動態管理、優勝劣汰、公平公正”的原則,每滿三年重新審核和全面調整。每年12月根據執業質量進行相應備選庫年度調整。
2、進入備選庫的評估中介機構發生以下事項應在30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向我公司報告:
(1)合并、分立、解散;
(2)法人代表及負責人更換、注冊資本變更;
(3)從業資質和執業人員發生變動,對執業能力產生影響;
(4)辦公場所、聯系電話、聯系人發生變化的;
(5)中介機構涉及訴訟等事項的;
評估中介機構應報告而未及時報告或隱瞞不報的,由評估中介機構承擔責任,并將其作為年底備選庫調整的重要依據。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介機構,自事實發生之日起退出備選庫:
(1)已不符合評估中介機構備選庫入選條件的;
(2)不能按時完成項目委托業務的;
(3)執業水平、執業質量不高,其出具的中介執業報告經審查有重大質量問題或與實際情況嚴重不符的;
(4)工作失誤或管理不善造成被服務單位或委托方國有資產重大損失的;
(5)泄露國家機密和企業商業秘密的;
(6)發現有弄虛作假、惡意串通等不誠實行為的,或近三年來有違規違法行為的;
(7)受聘評估機構隨意將本公司評估項目轉包、分包;
4、對于連續三次以價格偏低為由拒絕承做本公司相關評估業務的評估機構,自第三次拒絕之日起自動退出備選庫。
5、對經發現執業程序及項目質量存在問題的評估中介機構,本公司將酌情扣減委托費用。
六、報名時間
請符合以上條件且有合作意向的評估機構于2015年5月9日前將相關資料密封(1式6份)后提交本公司評估評級部。
聯系人:鮑俊峰 錢 烈
聯系方式:0571-89773850 89773875
聯系地址:中國浙江杭州西湖大道193號301室
浙江省浙商資產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