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浙商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對福建林永春實業集團有限公司等2戶債權資產處置公告
發布時間:2022年11月24日 08:00
債務企業1名稱:福建林永春實業集團有限公司
所在地:福州市鼓樓區五四路173號C樓407房
債權總額:6743.39萬元(截至2022年11月23日)
福建林永春實業集團有限公司債權情況:浙江省浙商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擁有對福建林永春實業集團有限公司債權總額6743.39萬元,其中:債權本金3004.54萬元,利息3738.85萬元,代墊費用0.00萬元,以上債權本金及利息等暫計算至2022年11月23日止。該貸款債權擔保方式為抵押加保證擔保,抵押人蘭菊蓮名下位于寧德市東湖路3號禾豐商業城301-1及禾豐商業城301-2的房產設定抵押擔保,提供3600萬元最高額抵押擔保;保證人為林樹團、連斌、蘭菊蓮。
訴訟情況:執行階段。
企業概況:福建林永春實業集團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9.26,注冊資金5168萬元人民幣,為有限責任公司(自然人投資或控股),股東分別為蘭菊蓮、連斌,經營范圍為環保材料、機電設備的批發、代購代銷等。公司法定代表人為蘭菊蓮,目前經營狀態為吊銷,未注銷。
擔保人情況:無
自然人擔保人情況:林樹團,出生于1958年9月9日、連斌,出生于1979年2月17日、蘭菊蓮,出生于1975年12月29日。
資產特點:無。
債務企業2名稱:福建寧德金國貿易有限公司
所在地:寧德市蕉城區寧川路與天湖路交匯處南側(金國大廈308室)
債權總額:536.20萬元(截至2022年11月23日)
福建寧德金國貿易有限公司債權情況:浙江省浙商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擁有對福建寧德金國貿易有限公司債權總額536.20萬元,其中:債權本金327.05萬元,利息209.15萬元,代墊費用0.00萬元,以上債權本金及利息等暫計算至2022年11月23日止。該貸款債權擔保方式為抵押加保證擔保,原抵押人周華國名下位于寧德市蕉城區寧川路與天湖路交匯處南側403、405、406號房產已抵債至中國光大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未過戶;保證人為周華國、許春金。
訴訟情況:執行階段。
企業概況:福建寧德金國貿易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6.19,注冊資金800萬元人民幣,為有限責任公司(自然人投資或控股),股東分別為周華國、許春金,經營范圍為初級農產品、日用百貨銷售等。公司法定代表人為周華國,目前經營狀態為存續。
擔保人情況:無
自然人擔保人情況:周華國,出生于1963年8月10日、許春金,出生于1966年8月15日。
資產特點:無。
交易對象的要求: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組織或自然人,并應具備一定的資金實力和良好的信譽條件,但國家公務員、金融監管機構工作人員、政法干警、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工作人員、國有企業債務人管理層以及參與資產處置工作的律師、會計師、評估師等中介機構人員等關聯人或者上述關聯人參與的非金融機構法人,以及與參與不良債權轉讓的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工作人員、國有企業債務人或者受托資產評估機構負責人員等有直系親屬關系的人員不得購買或變相購買該債權。
處置方式:債權轉讓/收益權轉讓/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處置方式。
交易條件:一次性付款/分期付款。
公告有效期限:公告發布日期為2022年11月24日,本公告的有效期限自發布之日起【15】個工作日有效。
特別提示及聲明:上述債權信息僅供參考,最終以借據、合同、法院判決等有關法律資料為準。本公告不構成一項要約。
受理公示事項:上述債權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受理對上述債權資產相關處置的征詢和異議,以及有關排斥、阻撓征詢或異議以及其他干擾資產處置公告活動的舉報。
聯系人:王先生 聯系電話:15258028161
通訊地址:杭州市西湖大道193號301室 郵政編碼:310002
舉報電話:0571-89773995(公司紀律檢查室) 聯系人:狄先生
浙江省浙商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