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浙商資產管理有限公司 對平果亞洲鋁業有限公司、田林縣市場開發服務中心、廣西恒升集團有限公司3戶債權資產處置公告
發布時間:2018-05-15 15:22:38
債務企業名稱:平果亞洲鋁業有限公司
所在地:廣西壯族自治區?百色市平果縣工業園
債權總額:26167.13萬元(截至2018年4月20日)
債權情況:浙江省浙商資產管理有限公司擁有對平果亞洲鋁業有限公司及其擔保人佛山市南海區紹祥鋁業有限公司等債權總額26167.13萬元,其中:債權本金19656.14萬元,利息6510.99萬元,以上債權本金及利息暫計算至2018年4月20日止。
該貸款債權擔保方式為抵押加保證擔保,具體如下:
一、抵押擔保:1、抵押人廣西金平果鋁業有限公司以其名下位于平果縣工業園區1幢32208.8平方米工業用房進行抵押;2、抵押人廣西金平果鋁業有限公司以其名下位于平果縣工業園區的約100.54畝土地使用權進行抵押;3、平果亞洲鋁業有限公司以其名下位于平果縣工業園區的日本東芝擠壓機600T等共計158臺/套機器設備(詳見《抵押合同》)進行抵押。
二、保證擔保:保證人為佛山市南海區紹祥鋁業有限公司,提供最高債權余額2200萬元的保證擔保。
訴訟情況:起訴已判決(二審)。
企業概況:平果亞洲鋁業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12月6日,注冊資金1390萬美元,為有限責任公司(臺港澳法人獨資),股東為平果亞洲鋁業(香港)有限公司,經營范圍為鋁合金型材、銅、鋁管材、鋁軋板、金屬制品的生產銷售;鋁錠的國內批發;木制家具、建筑材料(鋼鐵除外)銷售。公司法定代表人為劉孟軍,目前工商狀態為存續。
保證人情況:佛山市南海區紹祥鋁業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10月18日,注冊資金500萬人民幣,為有限責任公司(自然人投資或控股),股東分別為朱沛明出資255萬元、陳健出資150萬元、梁杰華出資95萬元,經營范圍為生產、銷售:鋁型材;經營本企業自產產品及技術的出口業務和本企業所需的機械設備、零配件、原輔材料及技術的進口業務,但國家限定公司經營或禁止進出口的商品及技術除外。公司法定代表人為朱沛明,目前工商狀態為存續。
資產特點:
一、該戶債權的三塊抵押物:1、債務人平果亞洲鋁業有限公司的關聯企業廣西金平果鋁業有限公司,以其名下位于平果縣工業園區1幢的工業用房,證載建筑面積32208.8平方米,用途為綜合車間,提供最高債權余額7000萬元的抵押擔保;2、以其對應的土地使用權,證載占地面積67063.30平方米(約100.54畝),土地類型為國有出讓、工業用地,提供最高債權余額7000萬元的抵押擔保。3、債務人平果亞洲鋁業有限公司名下位于平果縣工業園區的日本東芝擠壓機600T等機器設備(詳見《抵押合同》),共計86項158臺(套),提供最高債權余額1200萬元的抵押擔保。上述資產均已辦理抵押登記手續。
二、平果亞洲鋁業有限公司曾是廣西最大的、現代化的鋁型材生產企業,也是全國大型的鋁型材生產廠家之一,是廣西“百企入桂”的首批項目,主要產品為“金平果”牌鋁合金建筑型材。公司位于山清水秀的廣西壯族自治區百色市平果縣工業區內。上述三塊資產即工業廠房及所占土地、機器設備均在平果亞洲鋁業有限公司的廠區內,我司業務人員前期現場走訪發現,廠區仍有生產經營、設備仍在正常運轉。
債務企業名稱:田林縣市場開發服務中心
所在地:廣西壯族自治區?百色市田林縣樂里鎮新安街7號
債權總額:464.18萬元(截至2018年4月20日)
債權情況:浙江省浙商資產管理有限公司擁有對田林縣市場開發服務中心的債權總額464.18萬元,其中:債權本金270.00萬元,利息194.18萬元,以上債權本金及利息暫計算至2018年4月20日止。
該貸款債權擔保方式為抵押擔保,具體如下:
1、抵押人田林縣市場開發服務中心以其名下位于田林縣樂里鎮新安街7號的商業用房(農貿市場)進行抵押;2、抵押人田林縣市場開發服務中心以其名下位于田林縣潞城鄉潞城街的商業用房(農貿市場)進行抵押;3、抵押人田林縣市場開發服務中心以其名下位于田林縣舊州鎮舊州街的商業用房(農貿市場)進行抵押。
訴訟情況:未訴。
企業概況:田林縣市場開發服務中心成立于2010年6月3日,注冊資金1041.5萬元,為全民所有制,股東為田林縣人民政府、馬紀鋼,經營范圍為市場經營提供服務,農副產品購銷,水果、日用百貨批發、零售,市場攤位出租、房屋租賃服務。公司負責人為朱良滾,目前工商狀態為存續。
資產特點:
一、該戶債權的三塊抵押物:1、田林縣市場開發服務中心名下位于田林縣樂里鎮新安街7號的商業用房(農貿市場),幢號為1,證載建筑面積4399.69平方米。該處抵押物所占土地面積1849.63平方米(約2.77畝),土地類型為國有劃撥、農貿市場。2、田林縣市場開發服務中心名下位于田林縣潞城鄉潞城街的商業用房(農貿市場),幢號為1-6,證載建筑面積1632.58平方米。該處抵押物所占土地面積3132.42平方米(約4.7畝),土地類型為國有劃撥、農貿市場。3、田林縣市場開發服務中心名下位于田林縣舊州鎮舊州街的商業用房(農貿市場),幢號為1,證載建筑面積589.11平方米。該處抵押物所占土地面積4551.34平方米(約6.82畝),土地類型為國有劃撥、農貿市場。上述三處抵押物分設抵押擔保(房屋部分,合計6621.38平方米,共同提供最高債權余額375萬元的抵押擔保;土地部分,合計9533.39平方米,共同提供最高債權余額375萬元的抵押擔保)。
二、田林縣是廣西壯族自治區百色市所轄的一個縣,位于廣西西北部,是廣西土地面積第一大縣、歷史文化悠久的革命老區。上述三塊抵押物是分別位于田林縣潞城鄉、舊州鎮、樂里鎮的農貿市場,從地段優勢、市場攤位以及人流量等方面來看,資產具備一定投資價值。
債務企業名稱:廣西恒升集團有限公司
所在地:廣西壯族自治區?百色市新興路體育廣場南側
債權總額:12477.16萬元(截至2018年4月20日)
債權情況:浙江省浙商資產管理有限公司擁有對廣西恒升集團有限公司的債權總額12477.16萬元,其中:債權本金8548.92萬元,利息3928.24萬元,以上債權本金及利息暫計算至2018年4月20日止。
該貸款債權擔保方式為抵押加保證擔保,具體如下:
一、抵押擔保:1、抵押人廣西恒升集團有限公司以其名下位于百色市濱江二路A4地塊“恒升水岸花園”第E幢的在建工程(住宅)進行抵押;2、抵押人廣西恒升集團有限公司以其名下位于百色市濱江二路A4地塊“恒升水岸花園”第B幢、3幢的在建工程(住宅)進行抵押;3、抵押人廣西恒升集團有限公司以其名下位于百色市濱江二路A4地塊“恒升水岸花園”第5幢的在建工程(住宅)進行抵押。4、抵押人廣西恒升集團有限公司以其名下位于百色市濱江二路A4地塊“恒升水岸花園”第D幢的在建工程(住宅)進行抵押。
二、保證擔保:保證人為自然人,分別為丁磊、丁俊杰、丁士勛、黃開永、朱宇柘。
訴訟情況:進入執行程序(執行終本)。
企業概況:廣西恒升集團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11月18日,注冊資金10008萬元,為有限責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資或控股的法人獨資),股東為桂林語迅旅游開發有限公司,經營范圍為酒店管理,房屋裝飾、裝璜業務的咨詢與服務,物流倉儲,礦產品(煤炭,國家限制經營礦產品除外)、木漿、紙漿、塑料原料、紡織原料(危險化學品除外)、化工原料(危險化學品除外)、危險化學品:甲醇、乙醇、松節油、苯、粗苯、醋酸乙酯、甲基叔丁基醚、二甲苯、二甲苯異構體混合體、石腦油(溶油劑)的批發(無倉儲經營);建筑材料、日用百貨、五金交電、焦炭、汽車(九座以下乘用車除外)銷售,房地產開發與房屋銷售,本公司經營項目技術、商品的進出口業務。公司法定代表人為丁俊杰,目前工商狀態為存續。
保證人情況:1、保證人黃開永,男,1975年6月12日出生,住南寧市民族大道170號D4棟1單元1801號;2、朱宇柘,男,1968年10月15日出生,住南寧市青秀區宏達路7號1-14號樓D單元;3、丁磊,男,1972年7月16日出生,住百色市右江區中山二路15號;4、丁俊杰,男,1974年9月27日出生,住河池市鳳山縣鳳城鎮河曲路112號6棟5單元4室;5、丁士勛,男,1978年5月8日出生,住百色市右江區中山二路3-1號。(廣西高院二審判決書載明,上述五自然人保證人對廣西恒升集團有限公司座落于百色市江濱二期A4-2號的土地[土地證號為百國用(2007)字第00739號,面積為38192.53平方米]實際價值不足以清償主債務部分,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資產特點:
一、該戶債權的四塊抵押物:1、廣西恒升集團有限公司名下位于百色市濱江二路A4地塊“恒升水岸花園”第E幢的在建工程(住宅),抵押項下建筑面積9784.62平方米,提供最高債權余額1500萬元的抵押擔保;2、廣西恒升集團有限公司名下位于百色市濱江二路A4地塊“恒升水岸花園”第B幢、3幢的在建工程(住宅),抵押項下建筑面積19307.96平方米(其中第3幢的在建工程面積為13982.4平方米、第B幢的在建工程面積為5323.56平方米),提供最高債權余額1500萬元的抵押擔保;3、廣西恒升集團有限公司名下位于百色市濱江二路A4地塊“恒升水岸花園”第5幢的在建工程(住宅),抵押項下建筑面積23812.58平方米,提供最高債權余額2100萬元的抵押擔保;4、廣西恒升集團有限公司名下位于百色市濱江二路A4地塊“恒升水岸花園”第D幢的在建工程(住宅),抵押項下建筑面積6303.60平方米,提供最高債權余額1500萬元的抵押擔保。
二、“恒生水岸”樓盤位于百色市濱江二路,樓盤為沿江開發,地理位置較好,居住環境適宜;該戶債權項下四個抵押物,第3幢及5幢為小區內住宅,第B、D及E幢為小區沿街店鋪,部分已入住或出租,關于購房款支付情況、租賃協議情況,建議投資人赴實地調查、了解。
交易對象的要求: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組織或自然人,并應具備一定的資金實力和良好的信譽條件,但國家公務員、金融監管機構工作人員、政法干警、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工作人員、國有企業債務人管理層以及參與資產處置工作的律師、會計師、評估師等中介機構人員等關聯人或者上述關聯人參與的非金融機構法人,以及與參與不良債權轉讓的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工作人員、國有企業債務人或者受托資產評估機構負責人員等有直系親屬關系的人員不得購買或變相購買該債權。
處置方式:打包或單戶債權轉讓、收益權轉讓、法律法規允許的其它處置方式。
交易條件:一次性付款、分期付款、配資等符合公司規定情況。
公告有效期限:公告發布日期為2018年5月15日,有效期限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 20個工作日有效。
特別提示及聲明:以上信息僅供參考,最終以借據、合同、法院判決等有關法律資料為準,我公司不對其承擔任何法律責任,我公司有權根據有關規定和要求對資產包內的債權及其處置方式、處置方案進行調整。本公告不構成一項要約。
受理公示事項:上述債權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受理對上述債權資產相關處置的征詢和異議,以及有關排斥、阻撓征詢或異議以及其他干擾資產處置公告活動的舉報。
聯系人:應先生 聯系電話:15888566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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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浙商資產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