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浙商資產管理有限公司與金小英債權轉讓通知暨債務催收聯合公告
發布時間:2017-11-01 10:36:56
根據法律及財政部、銀監會的有關規定,以及浙江省浙商資產管理有限公司與金小英簽署的《債權轉讓協議》(日期為2017年10月27日),浙江省浙商資產管理有限公司自基準日(2017年9月30日)起(不含該日)將向金小英依法轉讓標的債權全部相關權利、權益和利益。浙江省浙商資產管理有限公司與金小英聯合公告通知各借款人及擔保人以及其他相關各方。
金小英作為上述債權的受讓方,現公告要求下列借款人及其相應的擔保人或其繼承人,從公告之日起立即向金小英履行標的債權合同及擔保合同等相關法律文件項下約定的償付義務或相應的擔保責任。
特此公告
浙商資產聯系電話:0579-89172808
金小英聯系電話:13858968518
浙江省浙商資產管理有限公司
金小英
2017 年10月 30日
單位:人民幣元
債務人 | 轉讓基準日 | 本金 | 欠息 | 保證人 | 抵押人 | 原債權借款協議 |
東陽市名瑋瑋木業有限公司 | 2017/9/30 | 2050000.00 | 1721268.32 | 張利妹、李曉勇、趙曉君、張建權 | 東陽市名瑋瑋木業有限公司 | 2015年東陽字第0856號 2015年東陽字第01667號 2015年東陽字第01688號 |
東陽紅海服飾有限公司 | 2017/9/30 | 15000000.00 |
2955369.68
| 吳孝武、杜愛珍、吳滇勝、盧瑩瑩 | 東陽紅海服飾有限公司 | 2015年東陽字第1052號 |
注:1、清單中的“擔保人”包括保證人、抵押人、出質人,擔保人的擔保范圍以簽署的合同等法律文件約定為準。如公告中債務人、合同編號、債券金額、擔保人等信息與事實不符的,以簽署的合同等法律文件約定為準。
2、本公告清單列示截至2017年9月30日的貸款本金余額,借款人和擔保人應支付給金小英的利息、罰息、違約金及其它應付款按借貸合同、擔保合同及中國人民銀行的有關規定或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方法計算,實際計算與欠息金額不一致,以實際計算為準。已經進入訴訟程序的,并已由浙江省浙商資產管理有限公司墊付的應由借款人及擔保人負擔的訴訟費、執行費等以有關法律文書確定的金額為準。
3、若借款人、擔保人因各種原因更名、改制、歇業、吊銷營業執照或喪失民事主體資格的,請相關承債主體及/或主管部門代為履行義務或履行清算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