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浙商資產管理有限公司 對浙江中葉生態農業發展股份有限公司等3戶企業債權資產處置公告
發布時間:2017-09-29 09:59:51
浙江省浙商資產管理有限公司擬對從工商銀行收購的浙江中葉生態農業發展股份有限公司等3戶企業債權資產進行處置,擬以公開競價方式轉讓等,現予以公告。
1、債權情況:
單位:萬元
序號 | 債務企業名稱 | 所在地 | 債權本金 | 利息 | 擔保情況 | 資產狀況 | 備注 |
| 浙江中葉生態農業發展股份有限公司 | 湖州 | 2799.996371 | 1040.315174 | 浙江中葉生態農業發展股份有限公司,4133萬元最高保 陳祥峰、潘愛琴,5000萬元最高保; 上海大富實業有限公司,4000萬元最高保 | 浙江中葉生態農業發展股份有限公司土地及廠房:湖州市吳興區埭溪鎮上強工業功能區創新路12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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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軒鋒集團有限公司 | 湖州 | 2900 | 1053.411142 | 譚坤林、陳美萍,3500萬元最高保; 陳祥峰、潘愛琴,3500萬元最高保; 浙江軒鋒集團有限公司,4210萬元最高抵 | 浙江軒鋒集團有限公司名下房地產設定抵押擔保:紅豐路2000號1幢-11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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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州金冠進出口有限公司 | 湖州 | 800 | 291.755207 | 浙江軒鋒集團有限公司,1200萬元最高保; 浙江軒鋒集團有限公司,1300(第二順位),最高抵; 潘愛方、李建華,1200萬元最高保; 陳祥峰、潘愛琴,1200萬元最高保 | 浙江軒鋒集團有限公司名下房地產設定抵押擔保:紅豐路2000號1幢-11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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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計 |
| 6499.996371 | 2355.4815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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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債權本息均暫計算至【2017】年【8】月【30】日止)
2、交易對象: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組織或自然人,并應具備一定的資金實力和良好的信譽條件,但國家公務員、金融監管機構工作人員、政法干警、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工作人員、國有企業債務人管理層以及參與資產處置工作的律師、會計師、評估師等中介機構人員等關聯人或者上述關聯人參與的非金融機構法人,以及與參與不良債權轉讓的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工作人員、國有企業債務人或者受托資產評估機構負責人員等有直系親屬關系的人員不得購買或變相購買該債權。
3、處置方式:打包或單戶債權轉讓/收益權轉讓/法律法規允許的其它處置方式。
4、公告有效期限:公告發布日期為 2017年9月29日,有效期限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 15個工作日有效。
如需了解資產包內每戶債權詳細情況,請登陸浙江省浙商資產管理有限公司對外網站查詢【網址www.qweis0.com】,或與公司業務聯系人接洽。
5、特別提示及聲明:以上信息僅供參考,最終以借據、合同、法院判決等有關法律資料為準,我公司不對其承擔任何法律責任,我公司有權根據有關規定和要求對資產包內的債權及其處置方式、處置方案進行調整。本公告不構成一項要約。
6、受理公示事項:
上述債權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受理對上述債權資產相關處置的征詢和異議,以及有關排斥、阻撓征詢或異議以及其他干擾資產處置公告活動的舉報。
聯系人:楊澍 聯系電話:0577-88855816
通訊地址:杭州市西湖大道193號301室 郵政編碼:310000
舉報電話0571- 89773995(公司紀檢監察室), 聯系人:張華健
浙江省浙商資產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