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浙商資產管理有限公司 對舟山安舟置業有限公司債權資產處置公告
發布時間:2017-07-28 11:23:25
債務企業名稱:舟山安舟置業有限公司
所在地: 舟山市定海區臨城街道新城時代花園28幢
債權總額:23826萬元(截至2017年6月30日)
債權情況:浙江省浙商資產管理有限公司擁有對舟山安舟置業有限公司債權總額23826萬元,其中:債權本金15000萬元,利息8826萬元,以上債權本金及利息暫計算至2017年6月30日止。該貸款債權擔保方式為抵押加保證擔保,抵押人舟山遠邦置業有限公司以其位于舟山市普陀區朱家尖街道金沙大道101號的鳳凰城二期項目存量房進行抵押;保證人為浙江邦泰置業有限公司、邦泰控股集團有限公司、陳烽、玄蕓。
訴訟情況:已申請執行
企業概況:舟山安舟置業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3月7日,注冊資金67000萬人民幣,為有限責任公司,股東為浙江邦泰置業有限公司,經營范圍為房地產開發經營。公司法定代表人為陳烽,目前工商狀態為存續。
擔保人情況:
擔保人一:浙江邦泰置業有限公司成立于1998年7月30日,注冊資金10000萬人民幣,為一人有限責任公司,股東為邦泰控股集團有限公司,經營范圍為房地產開發銷售。公司法定代表人為陳烽,目前工商狀態為存續。
擔保人二:邦泰控股集團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4月11日,注冊資金6450萬人民幣,為私營有限責任公司,股東分別為陳烽、夏劍佩、玄蕓、趙兢曄,經營范圍為產業投資;社會經濟咨詢;建筑材料、汽車配件、船舶機械配件銷售。公司法定代表人為陳烽,目前工商狀態為存續。
資產特點:抵押物鳳凰城二期位于舟山市普陀區朱家尖街道金沙大道101號,包括10幢別墅、18套雙拼排屋和63套聯排排屋,合計房產91套,建筑面積23701平方米,另單獨建造有約25544平方米的地下室,配置為一戶兩車位。
交易對象的要求: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組織或自然人,并應具備一定的資金實力和良好的信譽條件,但國家公務員、金融監管機構工作人員、政法干警、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工作人員、國有企業債務人管理層以及參與資產處置工作的律師、會計師、評估師等中介機構人員等關聯人或者上述關聯人參與的非金融機構法人,以及與參與不良債權轉讓的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工作人員、國有企業債務人或者受托資產評估機構負責人員等有直系親屬關系的人員不得購買或變相購買該債權。
處置方式:債權轉讓。
交易條件:一次性付款或配資。
公告有效期限:公告發布日期為 2017年8月2日,有效期限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 20個工作日有效。
特別提示及聲明:上述債權信息僅供參考,最終以借據、合同、法院判決等有關法律資料為準。本公告不構成一項要約。
受理公示事項:上述債權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受理對上述債權資產相關處置的征詢和異議,以及有關排斥、阻撓征詢或異議以及其他干擾資產處置公告活動的舉報。
聯系人:黃經理 聯系電話:13456861858
通訊地址:杭州市上城區西湖大道193號301室 郵政編碼:310002
舉報電話:0571-89773995(公司紀檢監察室) 聯系人:張先生
浙江省浙商資產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