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浙商資產管理有限公司 對【浙江恒基偉業電子產品有限公司】債權資產處置公告
發布時間:2017-07-20 10:28:07
債務企業名稱:【浙江恒基偉業電子產品有限公司】
所在地:拱墅區湖墅南路111號1603室
債權總額:【2923】萬元(截至【2017】年【7】月【1】日)
債權情況:浙江省浙商資產管理有限公司擁有對【浙江恒基偉業電子產品有限公司】公司債權總額【2923】萬元,其中:債權本金【1950】萬元,利息【973】萬元,以上債權本金及利息暫計算至【2017】年【7】月【1】日止。該貸款債權擔保方式為抵押加保證擔保,抵押人【杭州中達創業投資有限公司】以其位于臨安市錦城鎮錦天路和吳越大道交界處的東北角——江南商城1幢101、102、202室【商業房地產】進行抵押
訴訟情況:【執行階段】
企業概況:成立于【2003】年【3】月【3】日,注冊資金【500萬元】萬人民幣,為有限責任公司,股東分別【孫旭東、孫皓東】,經營范圍為【計算機軟件、硬件,辦公自動化設備等銷售】。公司法定代表人為【孫旭東】,目前工商狀態為【存續】。
擔保人情況:孫旭東,連帶責任保證
抵押情況:杭州中達創業投資有限公司名下的位于臨安市錦城鎮錦天路和吳越大道交界處的東北角——江南商城1幢101、102、202室商業房地產(建筑面積1236.67平方米,土地使用權面積608.07平方米),最高額抵押額度1076萬元(包括所有本息和相關費用)。
抵押物目前租賃給第三方,為酒店一樓大堂和二樓。抵押前已簽訂五年(2010-2015)的租賃協議,租金一年一付。
交易對象的要求: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組織或自然人,并應具備一定的資金實力和良好的信譽條件,但國家公務員、金融監管機構工作人員、政法干警、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工作人員、國有企業債務人管理層以及參與資產處置工作的律師、會計師、評估師等中介機構人員等關聯人或者上述關聯人參與的非金融機構法人,以及與參與不良債權轉讓的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工作人員、國有企業債務人或者受托資產評估機構負責人員等有直系親屬關系的人員不得購買或變相購買該債權。
處置方式:債權單戶或打包轉讓。
交易條件:一次性付款或分期付款或配資。
公告有效期限:公告發布日期為 【2017】年【7】月【19】日,有效期限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 【10】個工作日有效。
特別提示及聲明:上述債權信息僅供參考,最終以借據、合同、法院判決等有關法律資料為準。本公告不構成一項要約。
受理公示事項:上述債權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受理對上述債權資產相關處置的征詢和異議,以及有關排斥、阻撓征詢或異議以及其他干擾資產處置公告活動的舉報。
聯系人:【黃先生】 聯系電話:【0571-89773930】
通訊地址:【杭州】市上城區西湖大道193號 郵政編碼:【310002】
舉報電話【張先生】(公司紀檢監察室), 聯系人:【張先生】
浙江省浙商資產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