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浙商資產管理有限公司關于上虞市民生印花有限公司債務催收公告
發布時間:2016-07-27 11:40:47
根據法律及財政部、銀監會的有關規定,以及交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與浙江省浙商資產管理有限公司簽署的《不良資產批量轉讓協議》(交(2014)批轉002,日期為2014年5月28日),交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已將其對下列借款人及其擔保人項下享有的全部權利(包括但不限于主債權、擔保債權、違約金債權、利息債權、損失賠償權)依法轉讓給浙江省浙商資產管理有限公司。
浙江省浙商資產管理有限公司作為上述債權的受讓方,現公告要求下列借款人及其相應的擔保人或其承繼人,從公告之日起10日內前來浙江省浙商資產管理有限公司協商還款或債務重組。
特此公告
浙商資產聯系電話:0571-89773885
浙江省浙商資產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7月27日
單位:人民幣
序號 | 債權行 | 借款人名稱 | 借款合同編號 | 本金 | 欠息(截至2014年4月20日) | 保證人 | 抵押物 |
1 | 交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紹興分行 | 上虞市民生印花有限公司 | 0000439;0000440;0000441。 | 40,000,000.00 | 3,147,045.22 | 董明生、丁香。 | 債務人所有的位于位于紹興市上虞區湯浦鎮里村村的工業房地產(廠房面積29005.12平方米,土地使用權面積21289平方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