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法律及財政部、銀監會的有關規定,以及交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與浙江省浙商資產管理有限公司簽署的《不良資產批量轉讓協議》(交(2014)批轉002,日期為2014年5月28日),交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已將其對下列借款人及其擔保人項下享有的全部權利(包括但不限于主債權、擔保債權、違約金債權、利息債權、損失賠償權)依法轉讓給浙江省浙商資產管理有限公司。交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與浙江省浙商資產管理有限公司聯合公告通知各借款人及擔保人以及其他相關各方。
浙江省浙商資產管理有限公司作為上述債權的受讓方,現公告要求下列借款人及其相應的擔保人或其承繼人,從公告之日起10日內前來浙江省浙商資產管理有限公司協商還款或債務重組。
特此公告
浙商資產聯系電話:0571-89773885
浙江省浙商資產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6月30日
單位:人民幣
序號 | 債權行 | 借款人名稱 | 債務情況(截至2014年4月20日) | 擔保人 |
借款合同編號 | 本金 | 欠息 |
1 | 交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紹興分行 | 浙江振達建設有限公司 | 0000805、00003846 | 10052247 | 2160524.76 | 紹興市時代服裝有限公司、裘和貴、裘玉英、裘和平、邵玲玲、裘和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