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浙商資產管理有限公司關于紹興柯橋恒滿標準件有限公司債務催收公告
發布時間:2016-06-07 11:53:13
根據法律及財政部、銀監會的有關規定,以及華夏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紹興分行與浙江省浙商資產管理有限公司于2015年12月17日簽署的《資產轉讓協議》,華夏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紹興分行已將其對下列借款人及其擔保人項下享有的全部權利(包括但不限于主債權、擔保債權、違約金債權、利息債權、損失賠償權)依法轉讓給浙江省浙商資產管理有限公司。
浙江省浙商資產管理有限公司作為上述債權的受讓方,現公告要求下列借款人及其相應的擔保人或其承繼人,從公告之日起10日內前來浙江省浙商資產管理有限公司協商還款或債務重組。
特此公告
浙商資產聯系電話:0571-89773810
浙江省浙商資產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6月7日
單位:人民幣(萬元)
序號 | 債權行 | 借款人名稱 | 借款合同編號 | 本金 | 欠息 | 擔保人 |
1 | 華夏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紹興分行 | 紹興柯橋恒滿標準件有限公司 | SXZX0210120150104 SXZX0210120150102 | 1879.40 | 64.93 | 浙江華盛爆破工程有限公司,婁梁、陳曉芳 |